《表2 试点城市护理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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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给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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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显示,各试点城市护理服务内容制定标准不统一,也没有对服务内容作出详尽规定。从护理服务划分出护理照护强度,即护理服务时间和护理服务频次,对比发现各试点城市护理服务时间千差万别,具体表现在居家护理方面。青岛市对评定等级为3级、4级、5级的参保人员,分别提供3小时、5小时、7小时的居家护理服务;上海市和苏州市分别为居家护理提供1~2小时服务;荆门市将居家护理分为全日24小时护理、非全日不少于2小时护理。同时,各试点城市护理服务频次参差不齐,苏州市为重度和中度失能人员分别提供每月12次、10次居家护理服务;青岛市规定医疗机构,护士每周必须上门服务1次,医生必须每月上门服务1次(见表2)。可见,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内容缺位、错位,没有对照分级护理等级划分提供相应服务,且各地分级护理等级划分标准不一,也是制约护理服务内容缺位与错位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