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中国台湾地区能源供给结构》
注:原始数据单位为万立方米油当量,按1立方米=6.2898桶,原油全球平均1吨=7.33桶,折算为万吨油当量。(1)石油包括原油及石油产品。(2)煤炭包括原煤及煤产品。(3)太阳能包括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利用。资料来源:中国台湾地区经济部门,2019年7月。
2018年中国台湾地区能源供给总量为1.28亿吨油当量,以化石能源为主,占92.8%,非化石能源仅占7.2%(见表2)。化石能源中,石油供给总量为6 170万吨油当量,占能源供给总量的48.3%,煤炭3 755万吨油当量,占29.4%,天然气1 940万吨油当量,占15.2%。2018年非化石能源消费中,核能供给量最大,为688万吨油当量,占能源总供给的5.4%,其他能源品种:生物质及废弃物仅占1.1%,水电占0.3%,太阳能和风能分别占0.2%和0.1%,地热能占比极小。
图表编号 | XD00111710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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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0 |
作者 | 曹勇 |
绘制单位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