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CSR病人一般资料比较》
收集了2018年1月—2018年11月在山西省中医院康复科符合诊断标准、确诊前1周未治疗用药的80例CSR病人。CSR的诊断标准为2008年《第三届全国颈椎病专题座谈会纪要》[4]中神经根型颈椎病的诊断标准:(1)具有较典型的神经根型症状(麻木、疼痛)且范围与颈神经支配的区域相一致;(2)压颈试验或替化牵拉试验阳性;(3)影像学所见与临床表现相符合;(4)痛点封闭无显效(诊断明确者可不做此试验);(5)除外颈椎外病变(胸廓出口综合征、网球肘、腕管综合征、肘管综合征、肩周炎、肱头肌腱鞘炎)所致以上肢疼痛为主的疾患。排除标准:(1)妊娠、哺乳期妇女;(2)皮肤易过敏和(或)局部有感染、溃疡者;(3)有心、脑血管疾病及肝、肾、造血系统等严重疾病者、脊柱不稳定病变(脊柱结核、骨折、骨肿瘤、类风湿性关节炎)、颈椎先天畸形、急性组织损伤、骨质疏松症、恶性肿瘤、严重外伤者;(4)感知觉减弱无法正确配合治疗、无法描述自身状况者及精神病病人。将符合标准的CSR病人按就诊先后顺序编号1~80号,应用随机数字表法进行分组,观察组40例,对照组40例。两组病人基线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11611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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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10 |
作者 | 高丛珊、赵志新 |
绘制单位 | 山西中医药大学、山西省中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