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10批大蒜蒜氨酸共有指纹峰面积的比值》
根据10批次供试品图谱中各共有指纹峰面积占总峰面积的比值,计算平均比值,见表2。试验结果显示,各共有峰的保留时间均小于30 min,仅13号峰单峰面积占总峰面积大于20%,其差值为18.87%;7号峰单峰面积占总峰面积大于10%而小于20%,其差值为7.24%;单峰面积占总峰面积大于或等于5%,而小于10%的共有峰有1、11号峰,其差值分别为4.86%、8.09%;其他共有峰的单峰面积占总峰面积的比值均小于5%,其中1号峰为四个色谱峰,基线未达到完全分离,按该组峰的总峰面积作为峰面积计算。根据“中药注射剂指纹图谱研究的技术要求”中对中药有效部位指纹图谱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图表编号 | XD00107989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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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8 |
作者 | 张丽、张钰菁 |
绘制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北京中医药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