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冬季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
由表2可知,冬季三级处理塘对氨氮、总磷、有机物的削减贡献率分别达到23.89%、71.65%、49.51%,生态沟渠对氨氮、总磷、有机物的削减贡献率分别为17.44%、60.25%、25%,两种设施构成的复合系统对上述污染物的累积去除率分别达到37.17%、88.73%、62.14%,最终出水氨氮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的Ⅲ类水质标准,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则可达到Ⅱ类水质标准以上。
图表编号 | XD00104272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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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17 |
作者 | 王翔、张伟、杨文辉、陈少华、孙建海 |
绘制单位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水务局>市政公用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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