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偏头痛诊断标准(ICHD-Ⅲ)[1]》
偏头痛是一种临床常见病,核心症状多为发作性、偏侧、中重度、搏动样头痛,一般持续4~72 h,通常伴有恶心、呕吐和(或)畏光、畏声,是神经科医生日常临床实践中最常遇到的主诉之一。偏头痛的诊断目前以临床发作症状为准(偏头痛诊断标准见表1)[1],无明确的客观指标。如果将发作性偏头痛和慢性偏头痛都计算在内,其在全球范围内的患病率每年为15%~18%[2]。偏头痛可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给社会和患者带来极大的负担[3]。研究表明偏头痛可与神经内科、耳科、精神心理科、内科等多种疾病共存,并相互影响[4~60](部分可能发病机制见图1[4~47]),这些合并疾病或是偏头痛发作的并发症,亦或是与偏头痛有着共同的致病机制,一种疾病的存在会促进另一种疾病的发展。偏头痛的良好管理,对减轻患者痛苦、提高生活质量,同时可以减轻医疗服务保健费用支出,提高社会生产力[3]。
图表编号 | XD00103889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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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0 |
作者 | 于秋宏、史珊珊、潘永惠、江雪梅 |
绘制单位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神经内科、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神经内科、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神经内科、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神经内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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