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脑梗死组与对照组一般资料比较》

《表1 脑梗死组与对照组一般资料比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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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T3综合征与急性脑梗死严重程度及死亡的相关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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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本院神经内科收治的急性脑梗死患者177例为研究对象,年龄42~84岁。纳入标准:(1)年龄大于40岁;(2)发病48h以内入院,经头颅CT或MRI证实病灶位于大脑半球、脑干及小脑,符合《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2014》的诊断标准[6];(3)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1)合并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低、桥本甲状腺炎、甲状腺瘤等甲状腺疾病,且近期内服用影响甲状腺功能的药物;(2)合并严重心、肺、肝、肾功能不全;(3)合并严重感染;(4)长期服用糖皮质激素或胺碘酮等药物。选择本院同期健康体检者168例作为健康对照。本研究经重庆市长寿区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2015001)。两组年龄、性别、吸烟史、饮酒史及家族史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