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9 长江江苏段船舶排放因子/g· (kW·h) -1》

《表9 长江江苏段船舶排放因子/g· (kW·h) -1》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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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内河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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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长江上行驶的内河船舶,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因子均由引用国外排放因子并校正的方式予以确定.通过南京海事局获取部分油品监测数据,长江上内河船舶油品与内河上行驶船舶油品有一定差异,但油品质量依然优于海船使用油品质量.海船油品含硫量在1.0%~3.5%不等,船舶油品含硫量集中在2.7%左右;内河船舶油品硫含量在0.19%~2%不等,船舶油品含硫量集中在1.5%左右.因此,将内河船舶和海船使用油品进行区分.最终采用的油品含硫率分别为2.7%的重油(海船)和1.5%的柴油(内河船舶),辅机一般使用轻油,硫含量为0.5%,辅机一般为高速柴油机;对于在长江上行驶的海船,其主机、辅机、锅炉排放因子经过燃料修正后见表9[21,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