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地理区位对出口贸易空气污染效应的影响》
注:(1)根据“七五”计划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划分标准确定东中西部地区。表2中的EAST表示东部地区城市的虚拟变量,北京、天津、上海及河北、山东、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各省份所辖城市设定为1,其他为0;CENTRAL表示中部地区城市的虚拟变量,山西、黑龙江、吉林、
城市所处地理区位的不同可能使出口贸易的空气污染效应呈现异质性,表2报告了中国的东中部和西部地区、南方与北方城市以及“胡焕庸线”两侧城市出口贸易对空气污染影响的差异。(1)同时,本文也将经纬度加入回归,检验上述结果的稳健性。
图表编号 | XD00101003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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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17 |
作者 | 胡艺、张晓卫、李静 |
绘制单位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