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当前主要的地震巨灾保险》
国内已开展的地震保险试点项目皆以政府主导为主,市场补充为辅,大体上可分为三类(表1):一是以深圳、宁波为代表的“综合型巨灾保险”,覆盖辖区内十余种自然灾害,在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受灾人口都能获得保障;二是以四川、云南这两个强震高发省份为代表的“地震巨灾保险”,保障范围是城乡居民人身伤亡和住宅直接经济损失;三是以广东省、黑龙江省为代表的“巨灾指数保险”,以灾害的客观物理指标作为触发机制,保险公司将赔款直接给付政府财政专门账户,再由政府有关部门统一调配资金用于灾后救助。
图表编号 | XD00100873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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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8 |
作者 | 周莳文、黄婉瑜 |
绘制单位 |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