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江苏城市群与长江经济带节点城市》
本研究选取江苏城市群与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作为研究对象。2014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39号),明确了长江经济带空间范围,项目组据此选择纳入研究的城市,主要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个长江经济带覆盖的省市中,沿江主要城市及江苏其他地级市共46个城市,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00632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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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8 |
作者 | 朱晨曦、晏王波、陈鹏 |
绘制单位 | 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苏省测绘研究所、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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