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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3

目录3

(一九五四年六月十九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同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将绥远省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并撤销绥远省建制的决定5

(一九五四年六月十九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同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附绥远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关于绥远省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并撤销绥远省建制的决议6

(一九五四年一月十三日绥远省第一届第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八日政务院第二百零四次政务会议同意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6

中央选举委员会政务院对于召开省、市、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几个问题的决定8

(一九五四年四月十五日中央选举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政务院第二百一十三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四月十六日公布)8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议10

(一九五四年八月十一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八月十三日公布)政治法律第二次全国民政会议决议13

(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十日政务院第一百九十七次政务会议批准,一九五四年一月十三日政务院公布)附内务部关于健全乡政权组织的指示28

公安33

外国侨民居留登记及居留证签发暂行办法33

(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七日)33

(政务院批准,一九五四年八月十日公安部公布)35

外国侨民旅行暂行办法35

(政务院批准,一九五四年八月十日公安部公布)37

外国侨民出境暂行办法37

(政务院批准,一九五四年八月十日公安部公布)3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39

(一九五四年八月二十六日政务院第二百二十二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九月七日政务院公布)劳动改造罪犯刑满释放及安置就业暂行处理办法52

(一九五四年八月二十六日政务院第二百二十二次政务会议批准,一九五四年九月七日政务院公布)司法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55

(一九五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政务院第二百零六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三月二十二日政务院公布)财政经济政务院关于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报、警报和预防工作的指示59

(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八日政务院第二百零四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三月六日公布)有关生产的发明、技术改进及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暂行条例62

(一九五四年五月六日政务院第二百一十五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八月二十七日公布)附中华全国总工会对《有关生产的发明、技术改进及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暂行条例》若干问题的说明70

政务院关于实行棉布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76

(一九五四年九月九日政务院第二百二十四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九月十四日公布)政务院关于实行棉花计划收购的命令79

(一九五四年九月九日政务院第二百二十四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九月十四日公布)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81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日政务院第二百二十三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九月五日政务院公布)金融政务院关于设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的决定87

(一九五四年九月九日政务院第二百二十四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九月十三日公布)贸易输出输入商品检验暂行条例89

(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十七日政务院第一百九十八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一月三日政务院公布)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一九五四年棉粮比价的指示92

(一九五四年三月三日)95

工业95

第一机械工业部关于加强设备管理工作的指示95

(一九五四年一月十一日)102

重工业部中国五金冶炼工会关于开展技术革新运动的指示102

(一九五四年六月二十六日)105

附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国营厂矿企业中进一步开展劳动竞赛105

的指示105

(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七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七届执行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四月十一日发布)纺织工业部关于改进国营纺织企业基层组织的指示111

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统计工作的指示114

(一九五四年七月十九日)114

(一九五四年八月三十一日)120

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工业统计分析工作的指示120

(一九五四年八月三十一日)129

地质129

地质部接受群众报矿暂行办法129

(一九五四年八月二十二日政务院批准,一九五四年八月三十一日地质部公布)农业政务院关于清理农业贷款中若干问题的指示131

(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政务院第二百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一月七日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一九五四年上半年发放农业贷款工作的指示134

(一九五四年二月二十一日)141

政务院关于春耕生产的指示141

(一九五四年三月十八日政务院第二百零九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公布)附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关于当前农村妇女工作的指示146

(一九五四年七月三十一日)155

农业部关于开展爱国增产竞赛和奖励增产模范的指示155

增产计划任务的指示160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坚决完成并力争超额完成棉花160

(一九五四年四月二日)160

(一九五四年七月六日)163

政务院关于发动农民增加油料作物生产的指示163

(一九五四年九月十九日)165

林业165

林业部一九五四年全国木材统一支拨暂行办法165

(一九五四年一月八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批准试行)169

水利169

中央防汛总指挥部中央生产防旱办公室关于一九五四年防汛防旱工作的指示169

(一九五四年四月二十四日)175

交通17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港管理暂行条例175

(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一日政务院第二百零三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三日政务院公布)政务院关于逐步推行煤炭分区产销平衡合理运输制度的决定181

(一九五四年七月一日政务院第二百二十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七月二十一日公布)邮电邮电部关于建立责任制的指示185

(一九五四年八月七日)193

劳动193

内务部劳动部关于继续贯彻《劝止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193

指示193

(一九五四年三月十二日)196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基本建设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196

作好安全卫生准备工作的指示196

(一九五四年四月二十五日)199

政务院关于颁布《国营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纲要》的决定199

(一九五四年五月六日政务院第二百一十五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七月十四日公布)国营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纲要201

(一九五四年五月六日政务院第二百一十五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七月十四日公布)劳动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技术教育的决定207

(一九五四年八月十一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批准,一九五四年八月二十三日公布)文化教育文化政务院关于加强电影制片工作的决定211

(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政务院第一百九十九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一月十二日公布)政务院关于建立电影放映网与电影工业的决定217

(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政务院第一百九十九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一月十二日公布)文化部关于加强对民间职业剧团的领导和管理的指示221

(一九五四年五月二十三日)225

文化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厂矿、工地、企业中文化艺术工作的指示225

(一九五四年六月八日)231

教育231

高等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应加强对工农干部学生工作的指231

231

(一九五四年二月十五日)234

政务院关于改进和发展中学教育的指示234

(一九五四年四月八日政务院第二百一十二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六月五日公布)教育部关于师范学校今后设置发展与调整工作的指示240

(一九五四年六月十八日)245

中等专业学校章程245

(一九五四年七月九日政务院第二百二十一次政务会议批准)体育体育运动委员会关于公布“准备劳动与卫国”制度暂行条例、暂行项目标准、预备级暂行条例的通告255

附“准备劳动与卫国”制度暂行条例257

(一九五四年五月四日发布)257

“准备劳动与卫国”制度暂行项目标准263

“准备劳动与卫国”制度预备级暂行条例278

体育运动委员会教育部卫生部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广播事业局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小学中推行少年广播体操的联合指示280

(一九五四年八月二十四日)283

卫生283

高等教育部教育部卫生部体育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学校保健工作的指示283

(一九五四年六月十七日)289

监察289

政务院关于在铁道部建立人民监察局和加强监察工作的决289

289

(一九五四年六月二十四日政务院第二百一十九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七月十日公布)铁道部人民监察局工作条例291

(一九五四年六月二十四日政务院第二百一十九次政务会议批准,一九五四年七月十日公布)邮电部关于监察工作的指示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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