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文献资料汇编 1949-1990》求取 ⇩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人民代表机关3

一、代表机关的地位和性质3

目录3

第一编 关于人民代表机关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3

二、代表机关与党的关系6

三、代表机关的职责7

四、代表机关的组织活动原则12

五、代表机关的选举制度15

六、对资产阶级议会制的评价18

七、对资产阶级选举制度的评价21

一、政体和国体24

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24

二、代表机关的性质、地位和作用30

三、代表机关与党的关系32

四、代表机关的组织和活动原则35

五、选举制度41

六、代表机关的职权44

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48

邓小平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48

二、坚持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49

三、健全社会主义法制51

附:关于国旗国歌和年号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五日人民日报“新华社答读者问”)59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七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59

第二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有关文献59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中国人民政冶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60

附:人民政协共同纲领草案的特点(摘要)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周恩来6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使用办法6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说明65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6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66

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一九五四年九月十五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报告) 刘少奇7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一九七五年一月十七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8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一九七八年三月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89

附: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节选) (一九七八年三月一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叶剑英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一九七八年三月五日)100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 (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03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的决议 (一九八○年九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03

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彭真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21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草案)”的说明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三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121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一九九○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一九八八年四月十二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123

附:国旗制法说明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一九五三年二月十一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27

第三编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及有关文献127

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草案的说明 (一九五三年二月十一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的报告) 邓小平131

中央选举委员会关于基层选举工作的指示 (一九五三年四月三日)136

中央选举委员会关于选民资格若干问题的解答 (一九五三年四月三日)139

附一:关于省、县、乡改变建制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超过选举法规定名额是否重新选举的问题的意见14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县乡改变建制后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问题的决定 (一九五五年三月十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42

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工作完成时间的统计材料142

附三:改变建制后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超过法定名额情况(河南省材料)143

附二:改变建制后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超过法定名额情况143

附:关于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等问题的建议14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等问题的决定 (一九五六年五月十二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144

附:国务院关于1956年选举工作的指示 (一九五六年五月二十八日)14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1956年直辖市和县以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一九五六年五月十二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14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1958年直辖市和县以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一九五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十六次会议通过)147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问题的决议 (一九五七年七月十五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47

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额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 (一九五七年七月十五日执行主席刘少奇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报告)147

附二:国务院关于1958年选举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 (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十五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六十二次会议通过)148

附一: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1958年直辖市和县以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议案 (一九五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148

附: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问题的决定的说明(通讯稿节选) (一九五八年三月十九日)14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问题的决定 (一九五八年三月十九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五次会议通过)149

关于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单位和代表名额调整情况的报告 (一九五八年六月三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六次会议批准)150

附:第一届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单位和代表名额对照表151

附一:关于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说明 彭真152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议 (一九六三年十二月三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52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百名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一九六三年十二月七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九六四年七月二十二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二四次会议批准)155

附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案委员会关于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议(草案)的审查报告1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58

附一:关于七个法律草案的说明(节选) (一九七九年六月二十六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彭真161

附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案委员会关于七个法律草案的审查报告(节选) (一九七九年六月三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会议通过)16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直接选举工作问题的决定 (一九八○年二月十二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164

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一九八一年六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165

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 黄玉昆167

附:关于全国县级直接选举工作的总结报告 (一九八一年九月三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程子华16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国县级直接选举工作总结报告的决议 (一九八一年九月十日通过)168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72

附一:关于四个法律案的说明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六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习仲勋173

附二:关于审查四个法律案的几点说明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九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上) 习仲勋176

附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案委员会关于四个法律案的审查报告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九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178

附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本)180

附一:关于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说明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六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杨尚昆183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议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83

附二:六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一九八七年三月三日)185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一九八三年三月五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186

台湾省出席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商选举方案 (一九八三年三月五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18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 (一九八三年三月五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189

附: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草案)的说明 王汉斌19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通过)192

附:关于地区和市合并后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前换届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王汉斌192

(一九八三年三月二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19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地区和市合并后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前换届问题的决定 (一九八三年五月九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19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19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一九八六年九月五日通过)193

附: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宋汝棼193

附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说明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十五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王汉斌195

附二:对《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草案)》和《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草案)》的几点修改意见的说明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197

附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本)198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一九八七年四月十一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一九八九年九月四日通过)20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台湾省出席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商选举方案的决定 (一九八七年九月五日通过)20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的决定 (一九八七年九月五日通过)2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七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205

第四编 国家机构组织法及有关文献205

附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草案 (一九四九年九月七日) 周恩来207

附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草拟经过及其基本内容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董必武209

政务院及所属各机关组织通则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日政务院第九次政务会议通过)211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政务院第八次政务会议修改通过)211

政务院试行组织条例211

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12

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13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14

附:政务院关于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职权补充规定的命令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15

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组织通则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政务院第十一次政务会议通过)216

大城市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 (一九五○年十一月三日政务院第五十七次政务会议通过)217

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 (一九五○年十二月八日政务院第六十二次政务会议通过)218

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 (一九五○年十二月八日政务院第六十二次政务会议通过)2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 (一九五一年九月三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20

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的说明 许德珩222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暂行组织条例 (一九五一年九月三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25

附:关于《最高人民检察署暂行组织条例》修正案和《各级地方人民检察署组织通则》草案的说明 李六如226

各级地方人民检察署组织通则 (一九五一年九月三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 (一九五二年八月八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228

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的报告 乌兰夫2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2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一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2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一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23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一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23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一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241

附:关于第一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计算问题的意见24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一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问题的决定 (一九五五年三月十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43

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案委员会关于授权常务委员会制定单行法规的议案244

制定单行法规的决议 (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44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授权常务委员会244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撤销热河省西康省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议案245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撤销热河省西康省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决议 (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45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撤销燃料工业部设立煤炭工业部电力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农产品采购部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第二条第一款条文的议案246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撤销燃料工业部设立煤炭工业部电力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农产品采购部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第二条第一款条文的决议 (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4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缺额补充问题的决定 (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八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4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是否限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问题的决定 (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八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47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决议 (一九五六年六月三十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4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每届任期问题的决定 (一九五六年五月八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24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否兼任各级人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问题的决定 (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十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48

附一: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 (一九五七年十月二十六日国务院公布)24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的决议 (一九五七年十月二十三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十二次会议通过)249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议案249

附二: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草案的说明 (一九五七年九月十四日)251

附:国务院关于提请修改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会议次数的议案25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可以每年举行一次的决定 (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十四次会议通过)2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53

(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5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5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60

附:“关于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的决议(草案)”的说明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三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262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的决议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6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长本届人民公社、镇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的决议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十九日通过)26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习仲勋同志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草案)》的说明见第173页) (习仲勋同志关于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草案)》的263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习仲勋同志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266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本)26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 (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习仲勋同志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草案)》的说明见第174页) (习仲勋同志关于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草案)》的几点说明见第177页) (法案委员271

附一: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决定和“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等几个法律案的说明(节选) 王汉斌272

附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正本)274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正本)27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决定 (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王汉斌同志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决定的说明见第272页)27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一九八四年五月三十一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79

附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草案)》的说明 (一九八四年五月二十二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阿沛·阿旺晋美284

审议结果的报告 (一九八四年五月二十九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287

附二: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草案)》287

附三:关于“民族区域自治法(草案)”几个问题的说明 (一九八四年五月二十九日)28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王汉斌同志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289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本)293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一九五三年一月十三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303

第五编 议事规则及有关人大工作和法律问题的决定303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进行无记名方式投票办法304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议 (一九五四年八月十一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30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信 (一九五五年二月十二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30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外国缔结条约的批准手续的决定 (一九五四年十月十六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305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令继续有效的决议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六日通过)30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发视察工作问题的通知 (一九五五年五月十八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30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津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费的决定 (一九五五年二月十二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30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事处的决定 (一九五五年二月十二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30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议 (一九五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307

关于准备召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议 (一九五五年五月十八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307

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视察组的各项规定(草案)30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工作的决定 (一九五五年八月六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308

附:彭真同志在一九五五年七月十六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有关法律解释的部分30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解释法律问题的决议 (一九五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30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准备召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议 (一九五六年五月十二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30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副主席休假或者外出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接受外国使节的决定 (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309

附: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号关于提请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省(市)、州、县(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工作定为制度的提案和审查意见30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议 (一九五八年一月六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次会议通过)31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改期召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议 (一九五七年五月二十五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次会议通过)31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议 (一九五七年五月十八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九次会议通过)310

附: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改期召开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议案31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改期召开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议 (一九五九年一月二十三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三次会议通过)31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费问题的决定 (一九五八年三月七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四次会议通过)31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和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 (一九五八年六月二十九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八次会议通过)31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改期召开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议 (一九六三年六月七日通过)31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和延期举行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决议 (一九六二年十二月十八日通过)31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期召开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议 (一九六一年十二月一日通过)31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议 (一九六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通过)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无记名投票办法31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31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31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一九七七年十月二十四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31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改期召开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议 (一九六六年七月七日通过)314

(一九六四年十二月三十日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31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期召开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议 (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三十日通过)3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告台湾同胞书 (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315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无记名投票办法草案 (一九七七年十月二十四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31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一九七九年六月十二日通过)31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印章的规定 (一九七九年九月六日)31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和挂机关名称牌子的通知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五日)31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在一九七九年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将革命委员会改为人民政府的决议 (一九七九年九月十三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318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 (一九八○年八月二十六日通过)319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一九八○年四月十六日通过)31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制定的法律、法令效力问题的决议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31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 (一九八一年六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3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进行选举、表决和通过议案办法 (一九八○年九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320

附: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等三个决定(草案)的说明(节选) 王汉斌32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 (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二十日通过)32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一九八一年九月十日通过)322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宪法和各项议案办法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32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十二日通过)32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323

(一九八二年八月二十三日通过)323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表决和通过议案办法 (一九八三年六月七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32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一九八三年五月五日通过)32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一日通过)32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一九八四年三月十二日通过)32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32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 (一九八五年三月二十一日通过)326

附二:对《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草案)》的说明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邹瑜327

附一: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草案)》的议案32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一九八六年一月二十日通过)32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 (一九八七年一月二十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32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一九八七年一月二十二日通过)329

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对1978年底以前颁布的法律进行清理的情况和意见的报告33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对1978年底以前颁布的法律进行清理的情况和意见的报告的决定 (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通过)331

附件一:1978年底以前颁布的已经失效的法律目录(111件)332

附件二:1978年底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已经不再适用的民族自治地方的组织条例目录(48件)3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337

附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说明 (一九八七年八月二十八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王汉斌339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一九八七年十一月十七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张友渔340

附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修改稿)的几点修改意见的汇报 张友渔341

附:关于七届全国人大设立专门委员会和人选问题的说明 (一九八八年三月二十四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 彭冲342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议案和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办法 (一九八八年三月二十五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342

(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34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一九八八年一月二十一日通过)342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一九八八年四月二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343

附:关于全国人大选举国家主席、委员长、军委主席和决定总理人选应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的说明 (一九八八年三月三十日) 法制工作委员会344

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一九八八年七月一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345

附一:国务院关于报请审议海南建省筹备组筹备召开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的请示34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代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决定 (一九八八年七月一日通过)348

附二:海南建省筹备组关于筹备召开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的请示349

附:关于海南省出席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团组成的说明35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海南省出席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团组成的决定 (一九八九年二月二十一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35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一九八九年二月二十一日通过)3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一九八九年四月四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351

附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说明 (一九八九年三月二十八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王汉斌355

附二: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两个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节选) (一九八九年四月一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王汉斌35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止动乱和平息反革命暴乱的决议 (一九八九年七月六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358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免办法 (一九九○年三月二十九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359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一九九○年三月十九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35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一九九○年二月十九日通过)359

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和确定解放区司法原则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二日)363

第六编 中共中央及有关部门和政务院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文件363

中共中央华北局发布建立村、区、县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决定 (一九四九年十月)364

政务院关于人民民主政权建设工作的指示 (一九五一年四月二十四日)365

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关于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时安排民主人士的意见 (一九五三年七月)366

政务院关于十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召开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指示 (一九五一年四月二十四日)366

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 (一九五五年一月十七日)368

中央选举委员会、政务院对于召开省、市、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几个问题的决定 (一九五四年四月十五日)368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向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节选) (一九五六年九月十五日) 刘少奇370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节选) (一九五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380

中共中央转发内务部党组关于下放干部担任县长和乡长的法律程序问题的意见的报告 (一九五七年七月七日)382

中共中央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事诉讼法切实实施的指示 (一九七九年九月九日)383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节选) (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通过)383

中共中央批转民政部党组关于全国县级直接选举试点情况的报告 (一九八○年一月二十六日)386

中共中央批转民政部党组《关于一九八○年上半年全国县级直接选举试点情况和下半年开展选举工作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的报告》 (一九八○年七月三十一日)389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节选) (一九八○年二月二十九日通过)389

中共中央关于批转彭真同志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两次座谈会上的讲话纪要的通知 (一九八一年四月二十日) (彭真同志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第一次座谈会上的讲话见第580页)392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一九八一年六月二十七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一致通过)394

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节选) 胡耀邦410

中共中央关于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理的通知 (一九八四年四月二十六日)412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彭真同志两个讲话的通知 (一九八四年四月十九日)(彭真同志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京委员座谈会上的讲话见第588页) (彭真同志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座谈会上的讲话见第590页)412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一九八二年九月一日)412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的通知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五日)414

中共中央关于全党必须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通知 (一九八六年七月十日)417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的通知 (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六日)418

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八日通过)421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八日)(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八日)426

中共中央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县、乡两级换届选举工作一些问题的紧急通知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428

中共中央关于宣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的通知 (一九八七年一月二十八日)430

中共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人大、政协换届中党外人士比例下降情况的报告及意见》的通知 (一九八七年八月五日)431

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节选)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一九八七年十月二十五日)433

中共中央转发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全国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若干问题的请示报告》的通知 (一九九○年一月九日)436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 (十三届六中全会一九九○年三月十二日通过)438

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工作中一些问题的解答445

第七编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文件445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对通过任命的干部发给任命书的通知 (一九八一年十一月十五日)449

附: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发干部任命书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的解答450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的审查意见45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纪要 (一九八三年三月五日)452

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工作中一些问题的解答 (一九八三年八月十一日)453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王汉斌同志有关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工作的几个法律问题的意见的通知455

关于正在服刑的罪犯和被羁押的人的选举权问题的联合通知 (一九八四年三月二十四日)455

关于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工作中一些问题的解答458

关于选举法的一些问题的答复460

关于地方组织法的一些问题的答复462

关于地方组织法几个问题的答复 (一九八五年八月二十二日)463

关于执行地方组织法中一些问题的解答 (一九八五年)464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选举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问题的答复 (一九八七年四月二十六日)465

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改进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办法的意见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465

关于选举工作几个法律问题的意见 (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三日)466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性法规备案工作的通知 (一九八七年五月二十五日)466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同代表联系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五日)467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全国人大代表持视察证视察的意见 (一九八七年七月二日)469

关于健全人大机关工作和机构的报告 (一九八九年七月七日) 彭冲470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选举法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不适用于间接选举的说明 (一九八八年四月二十六日)47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规则 (一九八八年)47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工作条例 (一九八八年五月二十四日)47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外事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九八八年)477

全国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工作规则 (一九八八年五月二十七日)478

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处工作规则 (一九八八年六月十五日)47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议事规则 (一九八八年六月十五日)479

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工作规则 (一九八八年六月二十二日)480

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一九八八年七月十八日)481

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提供购票方便的通知 (一九八九年一月十日)482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知 (一九八九年一月二十日)482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县、乡人代会任期等问题的答复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一日)482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纪要483

附: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几点说明48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 (一九八九年十月十八日)485

全国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座谈会纪要 (一九八九年十月二十日)486

关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若干法律问题的意见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五日)488

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 (一九九○年二月十六日)48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一九五五年七月五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彭真493

第八编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关于工作报告的决议4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一九五六年六月十四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彭真494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4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一九五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七次会议通过) 彭真496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一九五六年六月三十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496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一九五七年七月十五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4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一九五八年一月三十一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三次会议通过) 彭真4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一九五九年四月二十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百一十次会议通过) 彭真5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一九五八年二月二十一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5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一九五九年四月二十八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一九六○年三月二十八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5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一九六二年三月二十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503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一九六○年四月十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5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十四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八次会议通过)504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一九六二年四月十六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5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一九六四年十二月十七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三六次会议通过)5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一九六三年十二月三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5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一九六五年一月四日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5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一九七九年六月十二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5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5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一九八○年八月二十六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彭真510

(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5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一九八○年九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5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七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杨尚昆5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六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杨尚昆5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一九八一年十二月十三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5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一九八三年六月七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杨尚昆5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5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一九八四年五月二十六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陈丕显5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一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52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一九八五年四月三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陈丕显528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一九八四年五月三十一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528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53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一九八六年四月二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陈丕显533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53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一九八七年四月二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陈丕显539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一九八七年四月十一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54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一九八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陈丕显545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一九八八年四月十三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550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55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一九八八九年三月二十八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彭冲55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一九九○年三月二十八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彭冲554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一九八九年四月四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554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一九九○年四月四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559

论加强人民代表会议的工作 (一九五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董必武563

重要讲话563

第九编 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建设的重要讲话和社论563

关于县乡政权建设问题给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的信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三日) 董必武568

附二:给中共中央华东局饶漱石的信 (一九五一年十月十八日)569

附一:毛泽东致董必武的回信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四日)569

人民民主政权建设和民政工作的成就(摘录) (一九五二年九月二十日) 谢觉哉571

五年来政治法律工作中的几个问题和加强守法教育问题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董必武573

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发言 (一九五四年十月) 彭真575

人大常委会着手研究健全法制 (一九七九年二月十四日)576

关于全国选举试点工作的几点意见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彭真577

关于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工作 (一九八○年四月十八日) 彭真580

在中央政法委员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一九八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彭真582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座谈会上的讲话要点 (一九八三年三月七日、八日) 杨尚昆585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座谈会上的讲话要点 (一九八三年三月八日) 习仲勋586

关于换届和选举的几个法律问题的意见 (一九八三年三月七日、八日) 王汉斌587

谈谈人大常委会的工作 (一九八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彭真588

不仅要靠党的政策,而且要依法办事 (一九八四年三月十三日) 彭真590

在四川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一九八四年四月十八日) 王任重592

县乡直接选举工作提出的一些法律问题的解答 (一九八四年五月十四日)595

在湖南省会各界人士纪念新宪法颁布两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三日) 廖汉生596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座谈会上的讲话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彭真599

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加强人大常委会工作 (一九八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彭真601

依法办事 尊重选民行使民主权利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603

在中央有关部门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座谈会上的讲话 (一九八七年四月三十日) 阿沛·阿旺晋美605

一不要失职,二不要越权 (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彭真607

关于加强代表联系工作的讲话 (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廖汉生608

在地方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座谈会上的讲话要点 (一九八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彭冲610

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 (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陈丕显612

在新宪法颁布五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三日) 耿飚614

在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一九八八年四月十三日) 万里615

在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一九八八年四月十三日) 万里616

加强代表联系工作 (一九八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彭冲618

在部分在京委员、专门委员会委员座谈会上的讲话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七日) 万里621

万里在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一九九○年三月十五日)622

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节选) (一九八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江泽民622

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九九○年三月十八日) 江泽民623

迅速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一九四九年九月十六日新华社社论)626

社论62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人民日报》社论)627

认真召开各地人民代表会 (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七日《人民日报》社论)629

人民民主专政的机构 (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日《人民日报》社论)629

一九五○年全国各级领导同志必须重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必须开好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四日新华社社论)630

必须开好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一九五○年三月三日《人民日报》社论)631

结合整风运动开好各级人民代表会议 (一九五○年八月二十二日《人民日报》社论)633

目前人民政权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九五○年九月十二日《人民日报》社论)635

县人民代表会议没有开好的必须检讨 (一九五一年八月十四日《人民日报》社论)636

纠正县人民代表会议工作中的几个思想偏向 (一九五一年八月三十日《人民日报》社论)637

迎接普选,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九五三年一月十五日《人民日报》社论)639

拥护选举法,开展普选运动 (一九五三年一月十五日《人民日报》社论)640

在全国人民中广泛地展开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 (一九五四年六月十六日《人民日报》社论)642

庆祝全国基层选举的完成 (一九五四年六月二十日《人民日报》社论)644

为建设社会主义社会而奋斗的宪法 (一九五四年六月二十一日《人民日报》社论)645

我国的宪法是属于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一九五四年六月二十二日《人民日报》社论)647

宪法草案贯彻着民族平等互助的精神 (一九五四年六月二十四日《人民日报》社论)649

我们的国家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一九五四年七月三日《人民日报》社论)650

普遍组织人民群众讨论宪法草案 (一九五四年七月十七日《人民日报》社论)652

中国人民民主制度的新阶段——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 (一九五四年九月十五日《人民日报》社论)6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有力武器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一日《人民日报》社论)6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发展的里程碑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九日《人民日报》社论)656

发挥地方国家机关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一九五四年十月八日《人民日报》社论)658

学习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文件 (一九五四年十月十五日《人民日报》社论)659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重大任务 (一九五五年七月五日《人民日报》社论)661

为全部实现第一个五年计划而奋斗 (一九五五年七月八日《人民日报》社论)663

保证实现一九五五年的国家预算 (一九五五年七月十日《人民日报》社论)664

一个战胜自然的伟大计划 (一九五五年七月二十日《人民日报》社论)666

加倍努力建设我们伟大的祖国 (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人民日报》社论)668

读1956年国家预算报告 (一九五六年六月十六日《人民日报》社论)669

建设社会主义的新农村 (一九五六年七月二日《人民日报》社论)670

这一次人民代表大会 (一九五七年六月二十六日《人民日报》社论)671

从政府的三个报告看一九五六年 (一九五七年七月三日《人民日报》社论)672

一次争取大跃进的大会 (一九五八年二月十二日《人民日报》社论)674

团结的大会,跃进的大会 (一九五九年四月十八日《人民日报》社论)676

团结跃进,迎接国庆十周年 (一九五九年四月二十九日《人民日报》社论)677

一定要继续跃进,一定能继续跃进 (一九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人民日报》社论)679

为完成和超额完成一九六○年国民经济计划而奋斗 (一九六○年四月十一日《人民日报》社论)681

为提前两三年实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而奋斗 (一九六○年四月二十一日《人民日报》社论)683

团结奋斗,争取新胜利 (一九六二年四月十七日《人民日报》社论)685

为建立独立的完整的现代化的国民经济体系而继续奋斗 (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四日《人民日报》社论)687

革命的大会 民主的大会 团结的大会——庆祝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伟大成就 (一九六四年一月五日《人民日报》社论)689

继续长征的重大部署——热烈祝贺五届人大和五届政协第一次会议开幕691

愚公移山 改造中国——欢呼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胜利闭幕 (一九七八年三月六日《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社论)692

(一九七八年二月二十六日《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社论)692

同心同德 共商四化大计 (一九七九年六月十八日《人民日报》社论)694

脚踏实地 奋勇前进 (一九七九年七月三日《人民日报》社论)695

民主的大会 改革的大会 (一九八○年九月十二日《人民日报》社论)697

坚定地走经济发展的新路子 (一九八一年十二月十五日《人民日报》社论)699

经济关系中的重要准则 (一九八一年十二月十七日《人民日报》社论)700

齐心协力开创新局面——祝五届人大和五届政协第五次会议开幕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人民日报》社论)701

新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五日《人民日报》社论)702

最有力量的保证——写在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闭幕时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一日《人民日报》社论)704

一个伟大的号召——喜读第六个五年计划摘要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三日《人民日报》社论)705

走向新的胜利——祝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开幕 (一九八三年六月六日《人民日报》社论)706

十亿人民的喜悦 (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一日《人民日报》社论)707

毋忘团结奋斗 致力振兴中华——热烈祝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和政协六届一次会议胜利闭幕 (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二日《人民日报》社论)708

沿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道路前进 (一九八三年第十二期《红旗》杂志社论)709

在改革中前进——祝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六届二次会议召开 (一九八四年五月十五日《人民日报》社论)712

更上高楼又一层——祝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 (一九八四年六月一日《人民日报》社论)713

迎接改革的春天——祝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 (一九八五年三月二十七日《人民日报》社论)714

务求初战必胜——祝贺全国人大六届三次会议和政协六届三次会议闭幕715

满怀豪情 再展宏图——祝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开幕 (一九八六年三月二十五日《人民日报》社论)716

(一九八五年四月十一日《人民日报》社论)716

“千红万紫进军来”——祝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和政协六届四次会议闭幕 (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三日《人民日报》社论)717

让改革和建设张满风帆——祝贺六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开幕 (一九八七年三月二十五日《人民日报》社论)718

办好两件大事——祝贺六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六届五次会议闭幕 (一九八七年四月十二日《人民日报》社论)719

十亿人民的期望——祝贺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 (一九八八年三月二十五日《人民日报》社论)720

以改革总揽全局——热烈祝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和政协七届一次会议胜利闭幕 (一九八八年四月十四日《人民日报》社论)721

推动改革开放、促进民主团结的盛会 (一九八八年第八期《红旗》杂志社论)722

共商治理整顿 深化改革大计——祝贺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 (一九八九年三月二十日《人民日报》社论)724

同心协力 艰苦奋斗——祝贺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七届全国政协二次会议闭幕 (一九八九年四月五日《人民日报》社论)725

共商国是 稳定发展——祝贺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 (一九九○年三月二十日《人民日报》社论)727

稳定发展 国泰民安——祝贺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全国政协七届三次会议闭幕 (一九九○年四月五日《人民日报》社论)728

创造性的杰作——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颁布 (一九九○年四月七日《人民日报》社论)729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历次会议主要议程733

第十编 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资料733

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主要议程738

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历次会议主要议程748

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委员名单804

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名单804

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名单805

第一、二、三、五、六、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委员会名单811

第一、二、三、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名单822

第五、六、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827

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828

第一、二、三、五、六、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8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委员会名单847

附:宪法工作小组名单84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外双边友好小组主席、副主席和成员名单848

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名单850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名单85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名单853

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会期情况表854

第一、二、三、五、六、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提案(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情况表855

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构成和任期情况表857

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分布表858

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86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的历史沿革924

附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组织系统表(1954—1956年)925

附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组织系统表(1988年4月以来)926

1949年9月至1978年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或者批准的法律(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和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目录927

1979年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目录946

1979年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决定目录957

1979年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修改、补充法律的决定目录96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的地方性法规目录962

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理论文章和书籍目录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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