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 对日抗战时期 第3编 战时外交(2)》求取 ⇩

贰、中英关系1

提要1

影印文件7

一、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英大使郭泰祺指示在英对日方针未决定前应特别运用以防止东京会议与日英同盟之复活电 民国二十八年八月二十九日7

二、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英大使郭泰祺嘱向英探询英、法以后对远东之政策能否固守国联盟约会员国之立场电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十二日11

三、英国首相邱吉尔自伦敦致蒋委员长说明中国经此数年苦斗后必成为一自由统一之国家函 民国二十九年十月十八日14

四、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英大使郭泰祺嘱积极进行中、英、美合作方案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一月九日15

五、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英大使郭泰祺嘱切商英政府无论敌先攻昆明或星岛中英军事合作皆应即时履行电 民国三十年四月十七日16

六、蒋委员长自重庆致英国首相邱吉尔告以中国对日寇所施于英、美之攻击致深震愤电 民国三十年十二月十日19

七、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英大使顾维钧嘱转告英政府从速决定借款并正式宣布电 民国三十一年四月十八日20

史料23

一、一般交涉23

(一)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致外交部报告与英外长艾登晤谈关于如何援助中国及召集谘询委员会等问题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二十七年一月四日23

(二)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致外交部报告与英外长艾登晤谈关于如何援助中国等问题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二十七年一月十九日24

(三)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致外交部报告与英外相晤谈关于如何防止德、义、日三国枢轴之强化等问题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二十七年三月一日25

(四)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致外交部报告与英外次贾德干晤谈关于英政府对远东之政策等问题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二十七年三月八日26

(五)立法院长孙科、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致外交部报告与英外长等商谈关于财政援助及英日妥协等问题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二十七年三月二十九日27

(六)立法院长孙科、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致外交部报告访英首相承告英政府对我财政援助具体办法正在研究中电 民国二十七年四月十二日28

(七)立法院长孙科、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呈蒋委员长请从中干旋以利英方派员赴苏进行商务谈判电 民国二十七年十一月十六日29

(八)外交部长王宠惠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与卡尔大使晤谈关于劝英政府对日采取积极政策等问题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二十七年十一月十九日29

(九)驻苏大使杨杰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英参部对委员长所提以义勇军助华等问题之答复情形电 民国二十八年二月二十三日31

(一○)蒋委员长自重庆驻英大使郭泰祺嘱设法策动英政府邀请中国或其他远东国家参加任何抵制侵略之团结电 民国二十八年四月八日31

(一一)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英大使郭泰祺嘱向英政府采询英、法以后对远东之政策能否固守国联盟约会员国之立场电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十二日32

(一二)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呈蒋委员长报告与英外次贾德干密谈关于中国是否参战等问题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十四日33

(一三) 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呈蒋委员长报告晤英外次贾德干承告英国对国际公约及国际联盟各项决议当始终履行并表示不忽视与美国在远东采取平行动作电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十八日33

(一四)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致外交部报告与英外次晤谈善于请英方向日、义警告以阻止伪政权之成立等问题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二十九年一月三十一日34

(一五)驻英大使郭泰自伦敦致外交部报告英方对伪组织之态度电 民国二十九年三月十八日35

(一六)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致外交部报告英驻日大使对南京伪政权成立事已向日政府有所表示电 民国二十九年三月三十日36

(一七)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致外交部报告英外长为南京伪组织事允即前往上议院作一简单声明表示对远东政策及对中国合法政府之态度均无变更电 民国二十九年四月三日37

(一八)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英大使郭泰祺嘱代致贺邱吉尔组阁电 民国二十九年五月十二日38

(一九)蒋委员长在重庆接见英国驻华大使卡尔讨论中英两国合作问题谈话纪录 民国二十九年十月十四日38

(二○)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呈蒋委员长报告与英外长晤谈关于劝导印度及派遣访问团来华等问题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月十六日42

(二一)蒋委员长在重庆接见英国驻华大使卡尔讨论中、英、美三国同盟及派遣军事与经济使节团来华等问题谈话纪录 民国二十九年十月三十一日44

(二二)蒋委员长在重庆接见英国驻华大使卡尔续商中、英、美合作问题谈话纪录 民国二十九年十一月九日48

(二三)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英大使郭泰祺嘱积极进行中、英、美合作方案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一月九日51

附:中、美、英三国合作方案原文51

(二四)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呈蒋委员长报告宋子文特使尚未转来中、英、美三国合作方案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一月十一日52

(二五)蒋委员长在重庆接见英国驻华大使卡尔讨论中英军事合作及商确中国币制与经济现状等问题谈话纪录 民国二十九年十一月十八日53

(二六)蒋委员长在重庆接见曲国驻华大使卡尔讨论中英军事合作及派遣军事与经济使节等问题谈话纪录 民国二十九年十二月十二日58

(二七)蒋委员长在重庆接见英国驻华大使卡尔讨论德苏战争之可能性及日苏关系等问题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年一月三日62

(二八)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致外交部报告晤英外相艾登贺其复任并就增进中英邦交及两国反侵略战事演进状况互作慰勉情形电 民国三十年一月三日66

(二九)英国驻华大使卡尔自重庆上蒋委员长报告英国政府对进行滇缅铁路计划之意见函(译文) 民国三十年二月十七日67

(三○)蒋委员长在重庆接见英国驻华大使卡尔讨论德国在欧洲之企图及中英军事合作等问题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年二月二十一日69

(三一)宋子文特使自华盛顿呈蒋委员长报告与英大使商谈关于开辟康印公路事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三十年四月十一日76

(三二)英国驻华大使卡尔自重庆上蒋委员长转达英外长艾登声明英国政府未曾与日本成立对我不利之协定函(译文) 民国三十年五月十五日76

(三三)宋子文特使自华盛顿呈蒋委员长报告英驻美大使哈利法克面告英政府决不致再封锁滇缅公路电 民国三十年五月十七日78

(三四)外交部长郭泰祺、交通部长张嘉璈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关于筹筑康印公路事与英方接洽经过及进行勘测情形代电 民国三十年七月二十三日79

(三五)蒋委员长在重庆接见英国驻华大使卡尔讨论康印公路之测量、游击队之训练及中、英、美三国之联系等问题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年九月十三日80

(三六)英国驻华大使卡尔自重庆上蒋委员长转达邱吉尔首相来电表示英、美业被日本攻击现已同对一敌共同奋斗函(译文) 民国三十年十二月九日88

(三七)蒋委员长自重庆致英国首相邱吉尔告以中国对日寇所施于英、美之攻击致深震愤电 民国三十年十二月十日89

(三八)英国首相邱吉尔自伦敦致蒋委员长介绍新任驻华大使薛穆爵士并举述盟国对日战争之情势函(译文) 民国三十一年一月二十七日89

(三九)外交部长宋子文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与薛穆大使晤谈关于英国政府禁止我外交人员用密码通电、递送外交邮代与停发来往英国外交签证等问题之谈话情形代电 民国三十三年四月十八日90

(四○)英国首相邱吉尔自伦敦致蒋委员长说明魏亚特将军来华担任联系工作将有助于共同目的之达成函(译文) 民国三十四年一月十五日91

二、我对英日交涉立场93

(一)英国驻华大使许阁森自南京致蒋委员长顾问端纳说明致王宠惠博士函之内容可以最后解除英日谈话有损中国利益可能性之疑虑函(译文) 民国二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93

附:英国驻华大使许阁森致外交部长王宠惠函(译文)94

(二)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致外交部报告日本向英驻日大使所提之中国海关协定草案及日政府与英大使往返公文之内容电 民国二十七年四月二十八日94

(三)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致外交部报告关于海关草约现续在东京商讨中在我方未表示意见前英方自不贸然签订电 民国二十七年四月二十九日96

(四)英国驻华大使卡尔自重庆上蒋委员长报告关于中国海关问题英日拟即成立协议希我政府勿采取足使不能实行协议之任何行动函(译文) 民国二十七年五月二日96

(五)驻法大使顾维钧自巴黎致外交部报告法政府对英日关税协定之意见电 民国二十七年五月七日100

(六)国民参政会参政员杭立武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关于英日谈判事英大使已建议英政府即予我以确实之保证并已拟一保证电稿并送英政府核定签呈 民国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101

(七)蒋委员长自重庆致伦敦新闻纪事报发表对于英日东京谈判之感想及对英国之期望电 民国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102

(八)外交部长王宠惠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英大使对于英日东京会议之意见函 民国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104

附:口头声明(中文纪录)104

(九)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英大使郭泰祺指示在英对日方针未决定前应特别运用以防止东京会议与日英同盟之复活电 民国二十八年八月二十九日105

(一○)外交部长王宠惠自重庆呈蒋委员长转陈驻英大使郭泰祺来电报告除非日方相逼过急英国决无在华撤退之意电(摘要) 民国二十八年十月十三日106

(一一)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行政院会议讨论解决天津存银问题之结果电 民国二十九年一月九日107

(一二)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致外交部报告晤英外长承告英国对远东根本政策并无变更电 民国二十九年二月十六日108

(一三)民国参政会参政员杭立武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关于天津存银事已将委员长竟面达英大使及英大使之答复情形报告 民国二十九年四月十四日109

附一:解决天津存银问题外交部与英大使往返照会109

附二:英日关于天津白银之解决办法(译文)111

附三:英大使奉到英外部之训令(译文)111

三、对英封锁滇缅公路之交涉113

(一)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致外交部报告访英外部政务次长询英对日要求封锁滇缅公路事如何决定等问题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二十九年七月一日113

(二)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致外交部报告关于缅运问题英外次告称仅以未能停运之理由告知日方尚未做最后答复电 民国二十九七月八日114

(三)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致外交部报告访英外次为英停止缅运以政府名义面交书面抗议及彼之表示电 民国二十九年七月十五日115

(四)英国首相邱吉尔自伦敦致蒋委员长说明永不强请接受违反中国利益或政策之和平电(译文) 民国二十九年七月二十日116

(五)蒋委员长自重庆致英国首相邱吉尔告以为中英双方利益计请从速恢复缅甸运输路线电 民国二十九年七月二十八日116

(六)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呈蒋委员长报告晤英外次促请重开缅路之谈话详情电 民国二十九年九月十三日117

(七)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呈蒋委员长报告邱吉尔首相已决定重开缅路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月四日118

(八)蒋委员长自重庆致英国首相邱吉尔表示感佩其决定恢复滇缅路之一切运输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月九日119

(九)英国首相邱吉尔自伦敦致蒋委员长说明中国经此数年苦斗后必成为一自由统一之国家函(译文) 民国二十九年十月十八日119

四、中英访问团互访121

(一)驻英大使顾维钧自伦敦致外交部请示英国议员恳亲团来华应以何时为便电 民国三十一年三月十八日121

(二)驻英大使顾维钧自伦敦致外交部报告英外次建议以委员长名义邀请议员赴华观光电 民国三十一年四月二十二日121

(三)外交部次长傅秉常、钱泰自重庆呈蒋委员长请示是否赞同英外交部发表关于英国议员来华访问事电 民国三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122

(四)英国首相邱吉尔自伦敦致蒋委员长推介英国议会代表团来华访问函(译文) 民国三十一年九月(原函日期不详)123

(五)英国会上下两院议长自伦敦致蒋委员长感谢邀请国会代表访问重庆函(译文) 民国三十一年十月(原函日期不详)123

(六)英国驻埃及大使蓝普森自开罗上蒋委员长介绍艾尔文先生参加英国议会访华团函(译文)民国三十一年十月二十六日124

(七)蒋委员长在重庆接见英国国会代表团讲词 民国三十一年十一月十日125

(八)驻英大使顾维钧自昆明呈蒋委员长报告英国国会访华团已起飞返国电 民国三十一年十二月十一日126

(九)英国驻华大使薛穆自重庆上蒋委员长转陈英国议员访华团离华告别书函(译文) 民国三十一年十二月十一日127

(一○)外交部次长吴国桢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英外长艾登电询我方有无派访问团赴英报聘之意签呈 民国三十二年六月十日127

(一一)外交部长宋子文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薛穆大使奉命转达联合王国邀请中国访问团赴英访问之意代电 民国三十二年十月二十八日128

(一二)军事委员会参室主任王世杰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拟具中国访英团之目的、组织与任务节略 民国三十二年十一月二日129

(一三)蒋主席自重庆致英王乔治六世介绍中国访问团赴英访问函 民国三十二年十一月(原函日期不详)130

(一四)蒋兼院长自重庆致英国首相邱吉尔推介中国访英团赴英访问函 民国三十二年十一月(原函日期不详)130

(一五)中国访英团团员王世杰等自伦敦呈蒋委员长报告访英行止电 民国三十二年十二月四日131

(一六)英王乔治六世自伦敦致蒋主席说明中国访问团已完成其所受命之工作并回致委员长之敬意函(译文) 民国三十三年一月五日131

(一七)驻英大使顾维钧自伦敦呈蒋委员长报告偕访问团谒邱吉尔首相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三十三年一月二十六日133

(一八)英国首相邱吉尔自伦敦致蒋主席称颂中国访英团之成功并向委员长致谢函(译文) 民国三十三年一月三十日133

五、军事合作135

(一)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英大使郭泰祺询英、法在新嘉坡军事会议对我所提愿与英、法军事合作之提议是否同意有一具体之决定电 民国二十八年六月二十四日135

(二)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英大使郭泰祺嘱不必对英、美宣传俄机援华事免其接济因之延滞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135

(三)英国驻华大使卡尔自重庆上蒋委员长表示英国无法以空军协助中国惟愿协助迁移垒允飞机厂函(译文) 民国三十年一月二日136

(四)蒋委员长在重庆接见英国驻华大使卡尔、英国使馆陆军参赞戴尼斯讨论中英军事合作办法之实施及空军志愿军之派遣等问题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年二月十日137

(五)英国远东军总司令波普翰自新嘉坡上蒋委员长说明对中英军事与经济合作之意见函(译文) 民国三十年三月三日144

(六)蒋委员长在重庆接见英国使馆陆军参赞戴尼斯听其报告赴新嘉坡与波普翰总司令讨讼中英军事合作与保卫滇缅路等问题之情形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年三月十八日145

(七)外交部长王宠惠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英国同意将美国分配给英国之P四○战斗机一百架转让予我希我接纳代电(摘要) 民国三十年三月二十五日150

(八)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英大使郭泰祺嘱向英揆与外长表示中英军事合作之实行应在日本攻我昆明或攻新嘉坡为起点电 民国三十年三月二十五日151

(九)蒋委员长自重庆致英国远东军总司令波普翰说明中英两国在军事及经济上之密切合作必可迅速恢复太平洋之和平函 民国三十年四月七日151

(一○)蒋委员长在重庆接见英国使馆陆军参赞戴尼斯讨论苏日中立条约及日本南进动向与中英军事合作之实行等问题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年四月十四日152

(一一)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英大使郭泰祺嘱切商英政府无论敌先攻昆明或星岛中英军事合作皆应即时履行电 民国三十年四月十七日157

(一二)英国驻华大使卡尔自重庆上蒋委员长报告英政府将以在美订购之弗力提战斗机一百四十四架让予中国以显示其竭力援助中国之意函(译文) 民国三十年六月十日158

(一三)英国远东军总司令波普翰自新嘉坡上蒋委员长说明无法对空军援助作任何确定之许诺之原因函(译文) 民国三十年六月二十三日159

(一四)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主任商震、参谋次长林蔚、航空委员会主任周至柔会同英国使馆陆军参赞戴尼斯等陆续举行中英联合军事行动四次谈话之纪录 民国三十年七月二十四日、三十日,八月六日、十二日160

(一五)唐保黄参谋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中英联合军事行动四次谈话之结论报告 民国三十年八月十八日177

(一六)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主任商震在重庆会见英国使馆陆军参赞戴尼斯等洽谈中英联合军事行动有关事项谈话记录 民国三十年十月十四日179

(一七)蒋委员长在重庆接见英国驻华大使卡尔说明日本即将攻滇亟盼新嘉坡空军协助御敌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年十月三十日181

(一八)蒋委员长自重庆致英国首相邱吉尔说明日军即将攻滇希望马来亚之英国空军支援美国志愿兵及中国空军御敌作战电 民国三十年十一月二日185

(一九)驻英大使顾维钧自伦敦致外交部报告访英外长晤谈关于由英、美警告日本及以驻新空军助我御敌两事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三十年十一月五日187

(二○)英国首相邱吉尔自伦敦致蒋委员长告以正设法协助增强国际空军使其能尽速以人员与器材供给中国电(译文) 民国三十年十一月十三日188

(二一)驻英大使顾维钧自伦敦致外交部报告访英外长商谈关于空军助华事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三十年十一月十八日189

(二二)外交部长宋子文自华盛顿呈蒋委员长报告英方愿以租借方式助我军械及英方所能供给我入缅军武器之种类电 民国三十一年二月二十一日190

(二三)蒋委员长在重庆接受英皇赠勋并与英使讨论关于停止英方协组别动队之原因及其营救香港英俘、英侨出险等问题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一年四月二十四日191

六、财经关系195

(一)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致行政院长孔祥熙报告与英外次贾德干、财次罗斯晤谈关于借款问题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二十七年一月五日195

(二)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致行政院长孔祥熙报告英财长西门对我国维持金融外汇提议以白银出售或抵借或抵借及以金属矿产抵借两种办法电 民国二十七年四月一日196

(三)国民政府委员宋子文自香港呈委员长报告与英大使详商借款事彼即将方案电政府电 民国二十七年四月二十九日196

(四)国民政府委员宋子文自香港呈蒋委员长报告美商借款及英借款进行情形电 民国二十七年五月十七日197

(五)行政院长孔祥熙自重庆致驻英大使郭泰祺告以四种借款方案之内容电 民国二十七年五月二十五日197

(六)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致行政院长孔祥熙报告借款第一方案业经正式照会英外长及关于以金属矿产作抵商洽信用借款事已由英外长与财长会具说帖向内阁建议电 民国二十七年五月二十七日198

(七)国民政府委员宋子文自香港呈蒋委员长报告英借款事下星期可由英阁决定原则电(摘要) 民国二十七年五月二十八日199

(八)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致行政院长孔祥熙报告关于借款事实有派大员来英促进之必要电 民国二十七年五月三十一日199

(九)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致外交部报告访英外长晤谈关于制止日机不人道之轰炸及财政援助等问题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二十七年六月一日199

(一○)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致外交部报告晤英外次贾德干承告财政协助事大约两星期内可决定电 民国二十七年六月二十四日200

(一一)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致外交部报告二千万镑金融借款方案将提交英内阁全体议决电 民国二十七年六月二十九日201

(一二)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致外交部报告访英外次贾德干晤谈关于财政协助及兴筑滇缅铁路等问题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二十七年七月六日201

(一三)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致行政院长孔祥熙报告英阁议对五千万镑金融借款未能通过现正进行出口信用贷款之商洽电 民国二十七年七月十四日202

(一四)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致外交部报告英政府虽有助我诚意但非得美国合作不敢开罪日本故难期其痛快援我电 民国二十七年十二月九日203

(一五)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外交部报告对英商部可通融之一千万镑借款不宜希望过大电 民国二十七年十二月十日204

(一六)行政院长孔祥熙自重庆致国民政府委员宋子文请速往英国面商出口信用担保借款及维持币制等借款电 民国二十七年十二月三十日204

(一七)蒋委员长自重庆致国民政府委员宋子文嘱速飞伦敦主持借款与外交电 民国二十八年一月一日205

(一八)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致外交部报告洽购钢轨进行情形电 民国二十八年一月五日205

(一九)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致行政院长孔祥熙请从速提出三百万镑借款之具体应用方案电 民国二十八年一月二十日206

(二○)财政部顾问罗杰士自伦敦致行政院长孔祥熙报告维持币制借款总额正切商增加至五百万镑电(译文) 民国二十八年二月十三日206

(二一)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呈蒋委员长报告维持外汇借款英内阁已原则上通过电(摘要) 民国二十八年二月二十四日207

(二二)财政部顾问罗杰士自伦敦致行政院长孔祥熙说明为保全信用借款易成起见建议中国政府提出偿付外债方案电(译文) 民国二十八年二月二十四日207

(二三)财政部顾问罗杰士自伦敦致行政院长孔祥熙报告英政府已答应维持币制借款五百万镑请速指示具体办法电(译文) 民国二十八年二月二十五日208

(二四)行政院长孔祥熙自重庆致驻英大使郭泰祺指示关于罗杰士来电所陈通知会方一事可按照第二段甲、乙两项办理电 民国二十八年二月二十七日208

(二五)行政院长孔祥熙自重庆致驻英大使郭泰祺指示关于偿付外债我方应向会方表示之要点电 民国二十八年二月二十七日209

(二六)行政院长孔祥熙自重庆致驻英大使郭泰祺续告关于偿付外债应须说明之要点电 民国二十八年二月二十八日209

(二七)国民政府委员宋子文自香港呈蒋委员长报告平衡外汇基金原则英政府已可赞同详细实施方案及条件仍在商洽中电(摘要) 民国二十八年二月二十八日210

(二八)行政院长孔祥熙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罗杰士在英商洽维持外汇平衡基金借款经过情形及香港汇丰银行股东年会对我财政金融之评述节略 民国二十八年三月二日211

附:香港汇丰银行股东年会对我国财政金融之评述211

(二九)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致行政院长孔祥熙报告平衡基金五百万镑英政府允提前公布我方似不必犹豫于细目问题电 民国二十八年三月六日212

(三○)国民政府委员宋子文自香港呈蒋委员长报告平衡基金借款五百万镑之大致办法及我政府允认各点电 民国二十八年三月七日212

(三一)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呈蒋委员长报告访英外长催询增援平衡基金案及面递说帖请英在信贷法案中拨款供我购置飞机、军火等问题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二十八年七月十九日213

(三二)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英大使郭泰祺嘱续向英政府洽商增援平衡基金一千万镑电 民国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215

(三三)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呈蒋委员长报告增援平衡基金事已面递说帖英外长允详加考虑电 民国二十八年八月十日216

(三四)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致外交部报告信贷协定英外部又托辞延期签字电 民国二十八年八月十六日217

(三五)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致行政院长孔祥熙报告接英外长函称西门财长表示恐难再以借款维持中国币制电 民国二十八年八月三十日217

(三六)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致外交部报告访英外长晤谈关于增加平衡基金借款及信贷等问题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月二十五日218

(三七)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呈蒋委员长报告平衡基金借款与信贷英方正考虑中并请电催宋子文特使来英一行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一月九日219

(三八)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呈蒋委员长报告拟飞美与胡适大使及宋子文特使面商英国借款与信贷之细节与技术立场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220

(三九)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呈蒋委员长报告访英外长晤谈关于增加平衡基金借款等问题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220

(四○)宋子文特使自华盛顿呈蒋委员长报告美方允促成英方借款予我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二月五日221

(四一)蒋委员长自重庆致宋子文特使指示对英借款至少要其凑足美金一万万元之数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二月六日222

(四二)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呈蒋委员长报告访英工党阁员亚特力及外、财当局切陈对华财政援助尤重适时性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二月六日222

(四三)宋子文特使自华盛顿呈蒋委员长报告据英财部密告英借我款项限于英帝国区域内使用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二月七日223

(四四)财政部次长郭秉文自伦敦致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报告英对增加信贷借款事已原则赞同且可适用于金镑区域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二月七日224

(四五)蒋委员长在重庆接见英国驻华大使卡尔商讨借款数额等问题谈话纪录 民国二十九年十二月九日224

(四六)蒋委员长自重庆致宋子文特使嘱与在美之英友切实声明若英政府对华贷款仅止于一千万镑则暂勿发表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二月九日230

(四七)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英大使郭泰祺告以若英国借款总数为一千万镑则请其暂勿发表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二月十日231

(四八)英国驻华大使卡尔自重庆上蒋委员长报告英政府准备再予中国币制借款及信用借款各五百万镑函(译文) 民国二十九年十二月十日232

(四九)英国驻华大使卡尔自重庆上蒋委员长报告关于借款事已电请英政府延期宣告函(译文) 民国二十九年十二月十日233

(五○)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英大使郭泰祺、宋子文特使嘱向英方力争二千万镑之贷款或将此一千万镑专作为币制贷款另行商借信用贷款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二日235

(五一)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呈蒋委员长报告英借款已宣布未能各增至一千万镑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二月十日235

(五二)宋子文特使自华盛顿呈蒋委员长报告仍当向英财次飞律普要求增加借款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二月十日236

(五三)宋子文特使自华盛顿呈蒋委员长报告晤英财次飞律普告以委员长对一千万镑之借款数目至为失望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二月十一日236

(五四)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英大使郭泰祺嘱不必勉强英方增加贷款数目或全数改为平衡基金以为将来续商余地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二月十二日237

(五五)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致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报告访英财部高等顾问承告英镑区可供我方所需物资甚多故此后可随时增加信贷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二月十二日237

(五六)蒋委员长自重庆致宋子文特使告以英借款既在其议会正式公布则我方不必再争免伤感情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二月十三日238

(五七)驻英大使郭泰祺自伦敦呈蒋委员长报告访英外长表达对英借款之谢意及晤谈关于英对美国参与建筑滇缅铁路之态度等问题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二月十三日239

(五八)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英大使郭泰祺嘱向罗杰士及英政府表示对平衡基金维持上海黑市场之计划不能赞成电 民国三十年一月十八日239

(五九)蒋委员长在重庆接见英国驻华大使卡尔讨论英美合派经济使节来华问题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年一月三十日240

(六○)英国驻华大使卡尔自重庆上蒋委员长报告英国政府对应否支持上海法币问题之态度函(译文) 民国三十年二月二十四日244

附:英国政府对应否支上海法币问题之态度备忘录(译文)245

(六一)国民政府、中央银行与英国财政部签订中英平准基金协定条文 民国三十年四月一日247

附一:国民政府委员宋子文与英国财政部代表费立浦换文253

附二:英国财政部代表费立浦与美国财政部长摩根索换文(译文)255

(六二)蒋委员长自重庆致英国首相邱吉尔为签订成立平准基金之协定表示谢意函 民国三十年五月(原函日期不详)256

(六三)英国首相邱吉尔自伦敦致蒋委员长表示自当尽力之所能援助中国保持独立函(译文) 民国三十年五月二十六日257

(六四)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对郭秉文次长来电请示有关冻结中国存英资金事已逐项电复指示函 民国三十年八月一日257

附一:财政部次长郭秉文致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电 民国三十年七月二十九日258

附二: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复财政部次长郭秉文电258

(六五)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英大使顾维钧嘱在英积极进行壹万万金镑之贷款作为提高法币信用与收回法币之用电 民国三十年十二月二十九日259

(六六)英国驻华大使卡尔自重庆上蒋委员长报告英国政府已同意以总数不超过五千万镑之款贷予中国并尽量以各种军火及军备供给中国函(译文) 民国三十一年二月三日260

(六七)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接郭秉文次长来电密陈探悉英方新借款协约草案要点函 民国三十一年三月十七日260

附:财政部次长郭秉文致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电 民国三十一年三月十四日261

(六八)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英大使顾维钧嘱转告英政府从速决定借款并正式宣布电 民国三十一年四月十八日261

(六九)驻英大使顾维钧自伦敦呈蒋委员长报告向英政府洽商借款之经过情形电 民国三十一年四月二十一日262

(七○)驻英大使顾维钧自伦敦致外交部报告英方对于借款用途已允不加任何限制其他条款亦允参照美协定办理电 民国三十一年五月六日263

(七一)英外相艾登自伦敦致驻英大使顾维钧致送五千万英镑借款合约草案征询同意并说明为使英美两合约中不同之点尽量减少已将原合约草案加以修正函(译文) 民国三十一年五月十三日263

附:借款合约修正草案(译文)265

(七二)驻英大使顾维钧、财政部次长郭秉文致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报告借款协约修正草案主要更改之点电 民国三十一年五月十九日267

附:借款协约修正草案(译文)268

(七三)财政部顾问罗杰士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已将中英平衡委员会所经管事项移交平准基金委员会及向委员长辞行函(译文) 民国三十一年五月十九日270

(七四)外交部长宋子文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抄呈霍伯器专员来函抄送有关借款函札及说明不适用之条文函 民国三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271

附:英国驻远东财政专员霍伯器致外交部长宋子文函(译文)271

(七五)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自重庆致驻英大使维钧请相机促进以早日解决借款悬案电 民国三十二年七月七日272

(七六)驻英大使顾维钧自伦敦致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报告关于借款事已与英方前主管人员非正式商谈研究各种办法电 民国三十二年七月十日272

(七七)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自重庆致驻英大使顾维钧说明解决英借款悬案之必要及提供解决办法电 民国三十二年十七月十六日273

(七八)财政部次长郭秉文自伦敦致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报告为探询英对借款之最近态度与各方晤谈经过情形电 民国三十二年九月六日274

(七九)驻英大使顾维钧自伦敦致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建议将租借办法与借款一并签订成立以便正式运用电 民国三十二年十月九日276

(八○)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自重庆致驻英大使顾维钧、财政部次长郭秉文告以我对借款用途之意见并请速商借款与租借协定两案之草约电 民国三十二年十月十二日277

(八一)驻英大使顾维钧、财政部次长郭秉文自伦敦致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报告关于借款事现先与英财部主管人员继续非正式洽商俟与借款有关之重要人员回英后再行正式商洽电 民国三十二年十月十九日278

(八二)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自重庆致驻英大使顾维钧、财政部次长郭秉文嘱与薛穆大使晤洽借款事电 民国三十二年十一月十日278

(八三)驻英大使顾维钧、财政部次长郭秉文自伦敦致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报告关于借款事英方将于日内召集有关机关会商后再与我方正式摘洽电 民国三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279

(八四)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自重庆呈蒋主席报告关于英国五千万镑借款接洽经过情形节略 民国三十二年十一月(原件日期不详)279

(八五)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英大使顾维钧告知在开罗面交英借款问题我方对案之全文电 民国三十二年十二月六日282

附:英借款问题之我方对案283

(八六)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自重庆呈蒋主席报告关于英借款悬案我方之建议及英方修改内容与修改后之协定全文电 民国三十三年二月十六日284

(八七)蒋主席自桂林致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指示对英所提中英借款悬案修正案之办理原则电 民国三十三年二月十六日286

(八八)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自重庆呈蒋主席报告英国五千万镑借款及租借协定之约稿业已商妥日内即可签字函 民国三十三年四月二十二日287

附:英政府拟向众院宣布借款签订消息之文词备忘录(译文) 一九四四年四月十九日287

(八九)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自重庆呈蒋主席关于中英财政协助协定与租借协定之抄本及顾维钧与艾登外相之换文抄本签呈 民国三十三年六月十八日288

附一:中英财政协助协定(译文)288

附二:中英租借协定(译文)290

附三:换文甲291

附四:换文乙291

(九○)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自华盛顿呈蒋主席转呈顾维钧大使来电报告对英借款之运用意见电 民国三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291

叁、中苏关系295

提要295

影印文件295

一、蒋委员长自武昌致军事委员会军令部次长杨杰嘱速与伏罗希洛夫元帅商议希苏乘日在北满兵力空虚之际乘机进袭及商请按月接济飞机电 民国二十七年三月十日301

二、蒋委员长自武昌致军事委员会军令部次长杨杰告以对苏购械与偿还办法已在详细拟办中希轻轰炸机提前飞来应急电 民国二十七年三月二十一日303

三、蒋委员长自武昌致军事委员会军令部次长杨杰告知运华军火帐单中丙项之款已由宋子文与俄使商妥解决办法并嘱向苏催询大借款事电 民国二十七年四月二十五日305

四、蒋委员长自重庆致立法院长孙科明示我国对苏之外交方针不以其是否接济为取舍电 民国二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306

五、蒋委员长自重庆致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主任贺耀组指示对苏交涉勿斤斤以不接济物资为虑应以苏方对我外交政策是否愿开诚相谈为机枢电 民国二十九年一月二十四日307

六、蒋委员长自重庆致新疆边防督办盛世才告以对独山子油矿与飞机制造厂二项已令外交部向苏大使提出交涉函 民国三十二年五月七日309

七、蒋主席自重庆致代理行政院长宋子文嘱西陈杜鲁门总统请其与史达林晤面时能向史表示美国必坚持其对远东一贯政策使中国之领土、主权与行政完整不受损害电 民国三十四年五月二十三日313

八、蒋主席自重庆致行政院长宋子文指示外蒙独立须俟我国内真能确实统一时方能考虑并告以所谓国内统一巩固之要旨电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六日314

九、蒋主席自重庆致政院长宋子文指示必须以东北领土、主权与行政之完整及苏联不再支持中共与新中共与新疆匪乱为我国允许外蒙战后独立之交换条件电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七日320

一○、蒋主席自重庆致行政院长宋子文告以外蒙独立问题不可由中苏共同发表宣言并指示两项解决方式电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九日324

史料325

一、一般交涉325

(一)外交部长王宠惠自南京呈蒋委员长对于苏联提议共同预防外患之步骤三项具申意见意见书 民国二十六年七月八日325

附:试拟中苏互助协定草案327

(二)国民政府代表王宠惠与苏联代表鲍格莫洛夫在南京签订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全文 民国二十六年八月二十一日328

(三)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主任贺耀组自兰州呈蒋委员长报告与苏联使馆参赞斯库林作简要谈话后认为中苏有进一步签订互助协定之可能电 民国二十六年九月七日329

(四)中央执行委员张冲自南京呈蒋委员长报告与苏大使商谈关于托派问题、动员问题及军备问题之谈话经过报告 民国二十六年九月二十日330

(五)蒋委员长自南京致驻苏大使蒋廷黻转军事委员会参谋次长杨杰嘱向苏联当局探询苏是否参加九国会议及对将来调解方案有何意见等问题电 民国二十六年十月二十二日333

(六)军事委员会参谋次长杨杰、中央执行委员张冲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伏罗希洛夫元帅招谈称比京会议苏决助我已令出席代表与我代表切取联系电(摘要) 民国二十六年十一月一日334

(七)军事委员会参谋次长杨杰、中央执行委员张冲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与史达林委员长晤谈关于助我自制武器、飞机及请苏联参战等问题之谈话内容签呈 民国二十六年十一月十二日334

(八)军事委员会参谋次长杨杰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谒伏罗希洛夫元帅探询苏对比京会议时及会议后对我之态度与军事协助之程度谈话纪录 民国二十六年十一月十二日336

(九)中央执行委员张冲自兰州呈蒋委员长报告伏罗希洛夫元帅嘱转呈 苏对我抗战之态度电 民国二十六年十一月十八日338

(一○)史达林委员长、伏罗希洛夫元帅自莫斯科致蒋委员长申述苏联不能即刻对日出兵之理由及提供委员长与德大使陶德曼谈判时应采取之态度电(译文) 民国二十六年十二月(原电日期不详)339

(一一)蒋委员长自南京致史达林委员长、伏罗希洛夫元帅说明希望最高苏维埃能予中国以实力援助电 民国二十六年十二月六日340

(一二)蒋委员长自武昌致驻苏大使杨杰嘱与史达林委员长、伏罗希洛夫元帅商洽派一得力总顾问来华协助电 民国二十七年六月二日341

(一三)蒋委员长自武昌致驻苏大使杨杰询苏大使回国后苏政府有无新政策之决定电 民国二十七年六月二十八日341

(一四)蒋委员长自武昌致驻苏大使杨杰嘱探询张高峰案后苏联当局之决心电 民国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七日342

(一五)蒋委员长自武昌致驻苏大使杨杰嘱探询张高峰与沙草峰案之真相及苏对此问题之方针电 民国二十七年八月二日342

(一六)蒋委员长自汉口致驻苏大使杨杰告知与卢干滋大使商谈订立中苏互助协定等问题之谈话要点并嘱按此电之意旨向史达林委员长与伏罗希洛夫元帅恳切详言询其意见电 民国二十七年十月一日343

(一七)行政院长孔祥熙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为中苏通航事关于双方合设哈密、阿拉木图航线所订合约提经院会决议再与苏方磋商两点代电 民国二十八年八月三日344

(一八)航空委员会主任周至柔自成都呈蒋委员长报告苏联民航机经过各站不接受我方检查请示如何应付电 民国二十八年八月十七日344

(一九)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苏大使杨杰、立法院长孙科嘱暂驻莫斯科待苏联政策决定后再行返国电 民国二十八年八月二十五日345

(二○)驻苏大使杨杰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与苏外部密谈关于日苏订立互不侵犯条约等问题之谈话内容及摘呈莫洛托夫外长外交报告之要点电(摘要)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二日345

(二一)中央执行委员张冲自重庆呈蒋总裁报告为防止苏日订立不侵犯条约请电王外长等努力进行函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五日346

(二二)蒋委员长自重庆致史达林委员长告以中苏通航之始特派贺耀组将军赴苏致敬函 民国二二十八年九月二十二日347

(二三)蒋委员长自重庆致伏罗希洛夫元帅介绍贺耀组将军赴苏访问并希望予以充分谒谈之便利函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二十日348

(二四)驻苏大使杨杰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苏联外次拉代夫司基表示目前日方并未提出互不侵犯条约及否认海通社之消息电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二十三日348

(二五)蒋委员长在重庆接见苏联驻华大使潘友新商谈关于苏日妥协与苏日商务谈判等问题谈话 民国二十八年十一月八日350

(二六)蒋委员长自重庆致史达林委员长阐述欧战发生后远东问题之重要性及解决之道函 民国二十八年十二月一日356

(二七)蒋委员长自重庆致史达林委员长征询苏方对于解决远东问题之意见函 民国二十八年十二月一日358

(二八)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苏大使杨杰转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主任贺耀组告以最近见史达林委员长时可考虑面交甲函电 民国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九日359

(二九)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主任贺耀组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甲函此时不宜提出之理由及日苏似有逐渐接近之可能电 民国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九日360

(三○)航空委员会主任周至柔自成都呈蒋委员长报告苏联往来国境各种飞机互用影响我国所定各项法规之执行请向苏方提出交涉代电 民国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九日360

(三一)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主任贺耀组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所拟向史达林转述委员长意见之谈话稿第七条之内容呈请核定电 民国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九日361

(三二)驻苏大使杨杰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与伏罗希洛夫元帅及莫洛托夫外长商谈关于对华援助及苏日谈判等问题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二十九年一月九日362

(三三)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主任贺耀组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请示关于莫洛托夫长对我国际联盟代表不满并要求表示一节应如何答复电(摘要) 民国二十九年一月十日363

(三四)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主任贺耀组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莫洛托夫外长对国联开除苏会员籍中国代表未予援助一事多所诘难请示如何处理电 民国二十九年一月十二日364

(三五)蒋委员长自重庆致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主任贺耀组指示答复伏罗希洛夫元民莫洛托夫外长关于国联开除苏会籍事为我所不及料并说明以后是否接济关键在苏方有无诚意电 民国二十九年一月十三日365

(三六)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主任贺耀组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拟对苏联声明中国对国联开除苏会员籍未便援助事颇感遗憾但仍盼能继续接济电 民国二十九年一月十三日366

(三七)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主任贺耀组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伏罗希洛夫元帅两次改期约见未知是否待我答复国联中国态度电 民国二十九年一月十九日367

(三八)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主任贺耀组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伏罗希洛夫元帅对我申请接济事之答复情形电 民国二十九年一月二十日367

(三九)中央执行委员张冲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已将委员长与苏总顾问谈话有关外交部份作成纪录呈请核定函 民国二十九年一月二十二日369

附:谈话纪录369

(四○)蒋委员长自重庆致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主任贺耀组指示对苏交涉勿斤斤以不接济物资为虑应以苏方对我外交政策是否愿开诚相谈为机枢电 民国二十九年一月二十四日371

(四一)蒋委员长自重庆致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主任贺耀组告以驻苏大使拟任邵力子待苏外部同意后即可准备回国电 民国二十九年四月八日371

(四二)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主任贺耀组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提交莫洛托夫外长请转致史达林委员长有关远东政治问题及请求继续援助函之内容签呈 民国二十九年四月二十八日372

(四三)驻苏大使邵力子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与莫洛托夫外长晤谈关于助我抗战问题之谈话情形电(摘要) 民国二十九年六月九日375

(四四)驻苏大使邵力子自莫斯科致外交部长王宠惠告以郭泰祺大使来电谓英决心改善对苏关系盼我干旋请示中央意见如何电 民国二十九年六月十一日376

(四五)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苏大使邵力子告以日将进占安南务问苏联能否设法向德提请从中阻制使日不敢进取安南电 民国二十九年六月二十一日376

(四六)驻苏大使邵力子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尚未见莫外长及据观察日已迫越屈服暂时不至进占安南电(摘要) 民国二十九年六月二十三日377

(四七)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苏大使邵力子嘱速运用苏政府请其对英封锁滇缅路事明白表示反对电 民国二十九年七月十八日377

(四八)驻苏大使邵力子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苏、美采取同一步调之困难希宋子文特使在美设法电(摘要) 民国二十九年七月十九日378

(四九)驻苏大使邵力子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请示如何向苏方陈述政府意旨以增进对苏关系电(摘要) 民国二十九年九月二十八日378

(五○)蒋委员长自重庆致史达林委员长共商德、义、日三国同盟协定成立后中、苏应取如何方针电 民国二十九年九月二十九日379

(五一)驻苏大使邵力子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苏联政府对德、义、日三国同盟之态度电(摘要) 民国二十九年十月一日380

(五二)宋子文特使自华盛顿呈蒋委员长请设法促成美苏合作援华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月四日380

(五三)驻苏大使邵力子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拉代夫司基次长对传说中之日苏不侵犯条约之态度电(摘要) 民国二十九年十月五日381

(五四)驻苏大使邵力子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英国驻苏大使克爵士对苏日缔约事之看法电(摘要) 民国二十九年十月六日381

(五五)史达林委员长自莫斯科致蒋委员长说明三国同盟之缔结对日本及另之影响函(译文) 民国二十九年十月十六日382

(五六)驻苏大使邵力子自莫斯科致军事委员会侍从室第二处主任陈布雷告以对史达林致委员长函之看法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月十九日383

(五七)蒋委员长自重庆致史达林委员长告以正努力克服困难以增强中国军力并说明日本无谕如何必为中苏两个共同之敌人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月二十二日383

(五八)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苏大使邵力子嘱对史达林覆函携交时请以口头向其外长或次长补充两点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月二十六日384

(五九)宋子文特使自华盛顿呈蒋委员长报告美财长向苏使提议要求苏联增加军用品援华及苏方之答覆情形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384

(六○)蒋委员长在重庆接见苏联驻华大使潘友新对其说明解散新四军之理由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年一月二十五日385

(六一)驻苏大使邵力子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与拉代夫斯基次长晤谈关于史达林委员长与莫洛托夫外长接见日本外相松冈及苏日谈判等问题之谈话情形电(摘要) 民国三十年三月二十六日388

(六二)中央执行委员张冲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与潘友新大使晤谈关于苏联对外政策及苏方接见日外相松冈等问题之谈话情形报告 民国三十年四月十一日389

(六三)外交部为郑重声明苏日两国公布之共同宣言对于中国绝对无效发表声明 民国三十年四月十四日390

附:苏日协定全文(译文) 一九四一年四月十三日390

(六四)史达林委员长自莫斯科致蒋委员长说明苏联不能即刻对日宣战之理由电(译文) 民国三十年十二月十二日391

(六五)顾问事务处长卜道明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晤苏总顾问崔可夫听其解释史达林委员长所谓预先击溃德军之意报告 民国三十年十二月十三日392

(六六)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主任贺耀组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关于苏联请我国代购橡胶二万五千吨之意见意见书 民国三十一年二月十九日393

(六七)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苏大使邵力子告以英、美援华军械拟由苏境入华嘱即向苏方提出并联络英、美驻苏大使协助促成电 民国三十一年五月二十三日395

(六八)驻苏大使邵力子自古比雪夫呈蒋委员长报告与苏交涉由苏运械入华事之结果电 民国三十一年五月二十五日395

(六九)顾问事务处长卜道明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苏顾问服务期满续约一案之接洽情形签呈 民国三十一年六月九日396

(七○)驻苏大使邵力子自古比雪夫呈蒋委员长报告由苏运械入华事苏方从未作明确表示拟与英美两大使不时继续催商电(摘要) 民国三十一年六月二十二日398

(七一)史达林委员长自莫斯科致蒋委员长重申中苏两国人民之友谊为奠定将来两国人民合作之基础函(译文) 民国三十一年十二月十一日398

(七二)蒋委员长在重庆接见苏联驻华大使潘友新听其报告苏军作战概况及史达林委员长对中苏友谊之态度等问题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二年一月十七日399

(七三)驻苏大使傅秉常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抵苏呈递国书后与苏当局及英、美、波各国驻苏使节洽谈关于中苏、日苏、英苏、美苏之关系及假道苏境运输与驻苏使节驻地等问题之谈话情形报告 民国三十二年三月二十一日401

(七四)外交部长宋子文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又届期满拟不予废止请示如何处理签呈 民国三十三年二月五日404

(七五)驻苏大使傅秉常自莫斯科呈蒋主席报告潘友新大使对目前中苏关系之感想电 民国三十三年六月一日404

(七六)驻苏大使傅秉常自莫斯科呈蒋主席报告与美驻苏大使哈立曼晤谈关于霍浦金斯访苏与史达林商谈情形电(摘要) 民国三十四年六月一日405

二、孙科访苏407

(一)立法院长孙科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已访晤苏党政军最高当局及与史达林委员长晤谈承告对苏单独参战问题尚须待机但愿以器材技术尽量协助中国电 民国二十七年二月七日407

(二)立法院长孙科自巴黎呈蒋委员长报告如何解除苏方疑虑以实现与苏精诚合作之方法电 民国二十七年八月七日408

(三)蒋委员长自重庆致立法院长孙科嘱与苏交涉请苏当局在英苏合作交涉时勿忘远东并望能促成中、苏、美、法在远东具体之合作电 民国二十八年四月(原电日期不详)409

(四)中央执行委员张冲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已向苏代办提及关于在英、法、苏摘洽欧洲集体保障时应由苏方同时提出共同制止远东侵略者而予中国以有效之保障函(摘要) 民国二十八年四月二十一日410

(五)蒋委员长自重庆致立法院长孙科告以致史达林委员长电之内容在说明希望苏联与英、法交涉时特别提出远东问题之重要性及其与集体安全制度不能分离之理请译陈史达林委员长电 民国二十八年四月二十五日410

(六)蒋委员长自重庆致立法院长孙科嘱探询李维诺夫外长辞职后苏对华、对日之政策有无改变电 民国二十八年五月七日411

(七)立法院长孙科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李维诺夫外长辞职后苏联对华、对日政策绝无变更电(摘要) 民国二十八年五月八日412

(八)蒋委员长自重庆致立法院长孙科明示我国对苏之外交方针不以其是否接济为取舍电 民国二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412

(九)立法院长孙科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与苏联对外贸易部长正式签订远东通商条约及其内容要点电(摘要) 民国二十八年六月十七日413

附一:中苏通商条约414

附二:中苏通商条约之附件418

附三:换文甲420

附四:换文乙(译文)421

(一○)立法院长孙科自莫斯科致外交部报告与苏联约定在重庆及莫斯科同时发表通商条约公报之内容并请转知有关单位届时发表电 民国二十八年六月二十一日422

(一一)立法院长孙科自莫斯科呈蒋总裁报告史达林委员长在庆祝中苏商约成功执行席上之谈话内容电 民国二十八年六月二十四日422

(一二)立法院长孙科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史达林委员长已允派党政军顾问来华及苏方供给武器之范围电 民国二十八年七月一日423

(一三)立法院长孙科自莫斯科呈蒋总裁报告因事赴法并说明今后欧局苦能因英苏合作而稳定则英、苏、法、美对远东问题或有进一步表示之希望电 民国二十八年七月三日424

(一四)史达林委员长、伏罗希洛夫元帅自莫斯科致蒋委员长说明苏联与英法之谈判如有结果则对于爱好和平各国之联合组织必成为有效之步骤函(译文) 民国二十八年七月九日425

(一五)蒋委员长自重庆致史达林委员长、伏罗希洛夫元帅请尽力主持助益美国废除美日商约之声援与裁抑侵略势力使英苏谈判早日成功电 民国二十八年八月三日426

(一六)蒋委员长自重庆致立法院长孙科请与史达林委员长、伏罗希洛夫元帅切商要求中国政府对远东协商亦正式派代表参加电 民国二十八年八月十七日426

(一七)立法院长孙科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苏方既已否认此次对英、法谈判已提出远东军事问题我方要求自无提出必要电(摘要) 民国二十八年八月(原电日期不详)427

(一八)蒋委员长自重庆致立法院长孙科告以如再有人提议以苏货直接由苏接济共党之说者请严词拒绝电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三日427

(一九)蒋委员长自重庆致苏大使杨杰、立法院长孙科嘱向史达林委员长探询苏联对欧战方针电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四日428

(二○)蒋委员长自重庆致立法院长孙科嘱向史达林委员长探询苏联在远东是否愿与英、美、法合作及苏联对欧战与波兰之态度电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十一日428

(二一)蒋委员长自重庆致立法院长孙科指示对联络苏法关系一节此时对苏暂不提及电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十二日429

(二二)立法院长孙科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苏联对远东援我制日方针并未改变并说明我对欧战态度似以中立为宜电(摘要)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十三日430

(二三)蒋委员长自重庆致立法院长孙科告以联络苏法关系一节于见史达林委员长时可以切商电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十四日431

(二四)立法院长孙科自莫斯科呈蒋总裁报告对英、法及德、日之态度并说明苏援我程度似限于器械供给与技术协助若望其参战恐不可能电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十七日431

(二五)立法院长孙科自莫斯科呈蒋总裁报告与米科扬约谈承告苏将继续以事实援华及苏在远东无与美一致必要电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十八日432

(二六)立法院长孙科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特使任务早已结束拟转往英、法视察形势年内归国电(摘要)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十九日433

三、新疆交涉435

(一)蒋委员长在重庆接见苏联驻华大使潘友新听其报告苏联政府对新疆盛督办之态度并表示凡关于新疆之事应与我中央政府直接交涉不可与盛督办迳行谈判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一年七月九日435

附: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长莫洛托夫致新疆边防督办盛世才书(译文)436

(二)军事委员会参谋总长何应钦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拟具收复新疆主权方略一件呈请鉴核报告 民国三十一年七月十三日438

附:收复新疆主权方略438

(三)蒋委员长在重庆接见苏联驻华大使潘友新请其转告苏联政府今后两国凡有关新疆之事希望苏联中央政府直接与我国中央政府洽商协议及商洽苏联外交飞机访渝事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一年七月十六日440

(四)新疆边防督办盛世才自迪化呈蒋委员长报告关于新省事宜正与朱绍良长官秘密交换意见电(摘要) 民国三十一年七月二十三日444

(五)外交部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为矫正苏方在新之非法行动拟具对苏方针及实施步骤呈请鉴核代电 民国三十一年十月二十一日445

(六)新疆边防督办盛世才自迪化呈蒋委员长报告苏联驻迪化总领事先后告知奉苏政府之命通知各事报请鉴核报告 民国三十二年四月十七日447

附:苏联驻迪化总领事普士庚致新疆边防督办盛世才书(译文)447

(七)新疆边防督办盛世才自迪化呈蒋委员长说明苏联拟取消在新各项设施之原因函 民国三十二年四月二十三日449

(八)外交部次长呈国桢自重庆致苏联驻华大使潘友新说明中国政府希望苏联能将在新飞机厂及油矿机件价让备忘录 民国三十二年五月六日449

(九)蒋委员长自重庆致新疆边防督办盛世才告以对独山子油矿与飞机制造厂二项已令外交部向俄大使提出交涉函 民国三十二年五月七日450

(一○)航空委员会主任周至柔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奉命往迪化洽购苏联在迪之飞机制造厂设备经过报告 民国三十二年八月二日451

附:迪化苏联飞机制造厂概况453

(一一)外交部次长呈国桢逢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与潘友新大使晤谈关于新疆苏方人员撤退情形(摘要) 民国三十二年八月十四日454

(一二)经济部长翁文灏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已函请苏方于拔去独山子油矿各井 管时注意填入水泥代电(摘要) 民国三十二年八月十七日455

(一三)新疆外交特派员呈泽湘自迪化呈蒋委员长转报苏驻哈第八团团长与我方徐旅长在专署会商情形电(摘要) 民国三十二年九月十日455

(一四)外交部长宋子文自重庆呈蒋委员长转呈吴泽湘特派员来电报告已函请苏领事转知中运会苏方顾问于本年十二月内将新省境内各航空站一律结束代电(摘要) 民国三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56

(一五)新疆外交特派员呈泽湘自迪化致外交部报告苏联派机轰炸我军之用意及建议转呈委员长立派军事及外交大员来迪会商电 民国三十三年三月十一日457

(一六)外交部次长吴国桢在重庆接见苏联驻华大使潘友新告以我剿匪军队在新省东北遭到套有红五星徽飞机轰炸情形并请苏方与我合作调查此项飞机之来源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三年三月十三日458

(一七)新疆边防督办盛世才自迪化呈蒋委员长报告五角红星飞机来我军上空轰炸情形电 民国三十三年三月十二日459

(一八)蒋委员长自重庆致新疆边防督办盛世才为新疆东北遭机轰炸事指示处理原则电 民国三十三年三月十五日460

(一九)蒋委员长自重庆致第八战区司令长官朱绍良为蒙哈匪向我乌河部队进攻指示处置要点电 民国三十三年三月十九日460

(二○)新疆边防督办盛世才自迪化呈蒋委员长报告苏方策动哈匪叛变之阴谋及我方之对策函 民国三十三年四月二十八日461

(二一)顾问事务处长卜道明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苏代办司高磋答覆新省问题之谈话内容报告 民国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462

四、军火货物交换465

(一)蒋委员长自南京致驻苏大使蒋廷黻嘱介绍沈德爕处长与俄政府洽商飞机交涉电 民国二十六年八月二十日465

(二)军事委员会参谋次长杨杰、中央执行委员张冲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苏联飞机二百余架准备起飞及坦克、高射炮等武器已商妥待运情形电 民国二十六年九月十四日465

(三)蒋委员长自南京致驻苏大使蒋廷黻转军事委员会参谋次长杨杰、中央执行委员张冲嘱转商苏联提前派驱逐机来华电 民国二十六年九月十六日466

(四)蒋委员长致驻苏大使蒋廷黻询第一批飞机何时到兰及送机来兰各机师如何返苏等问题电 民国二十六年九月七日467

(五)蒋委员长自南京致驻苏大使蒋廷黻外交部次长杨杰、中央执行委员张冲嘱再订驱逐机与重轰炸机电 民国二十六年九月二十日467

(六)军事委员会参谋次长杨杰、中央执行委员张冲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已向苏洽商驱逐机应急电(摘要) 民国二十六年九月二十日468

(七)蒋委员长自南京致驻苏大使蒋廷黻转军事委员会参谋次长杨杰、中央执行委员张冲嘱购买轻机枪一万枝配足子弹与第一批武器同时起运电 民国二十六年九月二十九日468

(八)中央执行委员陈立夫、航空委员会军令厅长毛邦初自迪化呈蒋委员长报告新境机场已各运到汽油十吨请速电王叔铭催苏机飞新电(摘要) 民国二十六年十月三日469

(九)军事委员会参谋次长杨杰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伏罗希洛夫元帅告以苏联不能出兵之理由及愿尽量以物力助我电 民国二十六年十二月六日469

(一○)蒋委员长自牯岭军事委员会参谋次长杨杰询第一艘船已否出发并嘱加购双翼驱逐机电 民国二十六年十二月十日470

附:蒋委员长致经济部长翁文灏电471

(一一)蒋委员长自武昌致军事委员会参谋次长杨杰嘱切商苏政府供给飞机等各种武器电 民国二十六年十二月三十日471

(一二)蒋委员长自武昌致军事委员会参谋次长杨杰嘱向苏方洽商加派驱逐、轰炸飞行人员各一大队电 民国二十七年一月三日471

(一三)军事委员会参谋次长杨杰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最近在苏商洽二十个师兵器及驱逐机之供给等问题之工作情形函 民国二十七年一月五日472

(一四)蒋委员长自武昌致军事委员会参谋次长杨杰告知中国编制每师兵器之数目请与苏方交涉数配足电 民国二十七年一月五日475

(一五)蒋委员长自洛阳致军事委员会参谋次长杨杰请与苏方交涉提前起运手枪以应急用电 民国二十七年一月(原电日期不详)475

(一六)蒋委员长自武昌致军事委员会军令部次长杨杰告以运械来华各船以后皆到香港卸货电 民国二十七年一月二十一日476

(一七)军事委员会军令部次长杨杰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伏罗希洛夫元帅告以我方对于海运须特别组织机关办理并能使卸货与接收情形告知苏方电 民国二十七年一月二十二日476

(一八)蒋委员长自武昌致军事委员会军令部次长杨杰嘱以后运械各船到港前必先密告电 民国二十七年二月四日477

(一九)蒋委员长自武昌致军事委员会军令部次长杨杰告知急需之各种武器请苏方提前运输电 民国二十七年二月六日477

(二○)蒋委员长自武昌致军事委员会军令部次长杨杰嘱与苏方交涉速运车辆配件到兰电 民国二十七年二月十六日478

(二一)立法院长孙科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转呈杨杰次长建议增进苏方援助攻效及改善接洽手续之意见电 民国二十七年二月二十五日478

(二二)蒋委员长自武昌致军事委员会军令部次长杨杰请速向苏方交涉增运武器及告以汽油矿、飞机制造厂等事可在苏进行电 民国二十七年三月二日480

(二三)蒋委员长自武昌至军事委员会军令部次长杨杰嘱速与伏罗希洛夫元帅商议希苏乘日在北满兵力空虚之际乘机进袭及商请按月接济飞机电 民国二十七年三月十日480

(二四)军事委员会军令部次长杨杰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与伏罗希洛夫元帅及其代表商酌运华军火之付款办法等问题之结果电 民国二十七年三月十五日481

(二五)蒋委员长自武昌致军事委员会军令部次长杨杰告以对苏购械与偿还办法已在详细拟办中希轻轰炸机提前飞来应急电 民国二十七年三月二十一日482

(二六)军事委员会军令部次长杨杰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运华军火帐单中甲丙两单之内容并请示乙丙两单之付款办法电 民国二十七年三月二十二日483

(二七)军事委员会军令部次长杨杰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在苏与伏罗希洛夫元帅接洽军火接济各项详情及军火细帐报告 民国二十七年三月二十九日483

附:甲、乙、丙三种帐单486

(二八)航空委员会主任宋子文自香港呈蒋委员长报告苏方轻轰炸机迟未起运之原因电(摘要) 民国二十七年三月三十日491

(二九)蒋委员长自武昌致军事委员会军令部次长杨杰告知订购苏货及还货办法嘱就近协助进行电 民国二十七年四月十七日491

(三○)蒋委员长自武昌致军事委员会军令部次长杨杰告知运华军火帐单中丙项之款已由宋子文与苏使商妥解决办法并嘱向苏催询大借款事电 民国二十七年四月二十五日492

(三一)航空委员会主任宋子文自香港呈蒋委员长报告接孙科转杨杰电称应付清丙款以便续借请示如何处理电(摘要) 民国二十七年四月二十九日493

(三二)航空委员会主任宋子文自香港呈蒋委员长建议以现款付清丙项欠款以便续借电 民国二十七年四月三十日493

(三三)军事委员会军令部次长杨杰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与伏罗希洛夫元帅晤谈承告苏在可能范围内决助我到底电 民国二十七年五月十一日494

(三四)蒋委员长自武昌致驻苏大使杨杰并转立法院长孙科嘱速订定借款合同电 民国二十七年五月二十八日495

(三五)立法院长孙科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为借款事与史达林委员长、伏罗希洛夫元帅商酌情形电 民国二十七年五月二十九日495

(三六)蒋委员长自武昌致驻苏大使杨杰告以续订飞机、武器之名称与数目电 民国二十七年六月四日496

(三七)驻苏大使杨杰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与苏方代表切商签订购货合同手续之情形及请示供给苏方之华货名目电 民国二十七年六月十一日496

(三八)蒋委员长自武昌致驻苏大使杨杰告知华货名称、数量已嘱宋子文部长直接电达及嘱向苏力催飞机与野、榴炮弹电 民国二十七年六月十二日497

(三九)驻苏大使杨杰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关于飞机厂及航校事已向苏方约定派专家面商并请饬宋部长迅示华货名目电 民国二十七年六月二十九日498

(四○)蒋委员长自武昌致驻苏大使杨杰询苏货合同延迟签订之原因并请立催订运电 民国二十七年七月十日498

(四一)驻苏大使杨杰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第一及第二两次借款条约草案苏方已审查完毕待我方认可后即可签字电(摘要) 民国二十七年七月十一日499

(四二)蒋委员长自武昌致伏罗希洛夫元帅并转史达林委员长说明抗日战局已入重要阶段各种武器请提前借给以应急需电 民国二十七年七月十四日499

(四三)蒋委员长自武昌致驻苏大使杨杰询苏货合同延迟签订之原因电 民国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500

(四四)蒋委员长自武昌致驻驻苏大使杨杰转航空委员会技术厅长黄光锐告知与苏合办飞机厂之重要电 民国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500

(四五)驻苏大使杨杰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签订信用借款条约之通权办法祈迅请国民政府准予办理电 民国二十七年八月二日500

(四六)军事委员会侍从室第一处主任钱大钧自汉口呈蒋委员长转呈黄光锐来电报告借约已签字及所定飞机、器材等之数目、价格报告 民国二十七年八月十二日501

(四七)蒋委员长自汉口致驻苏大使杨杰嘱速与苏方交涉先派驱逐机如期速来以济急需电 民国二十七年八月十二日502

(四八)蒋委员长自汉口致驻苏大使杨杰嘱转告伏罗希洛夫元帅务请将各种货品于九月中旬运到香港电 民国二十七年八月十七日502

(四九)蒋委员长自汉口致驻苏大使杨杰指示待苏货全部起运后再行赴法电 民国二十七年八月十七日502

(五○)蒋委员长自汉口致伏罗希洛夫元帅并转史达林委员长请将所允接济之武器于九月中旬如数还到电 民国二十七年八月十七日503

(五一)蒋委员长自汉口致驻苏大使杨杰嘱与苏洽商请其在第一批驱逐机内至少派员接飞五十架电 民国二十七年八月十八日503

(五二)军事委员会侍从室第一处主任钱大钧自汉口呈蒋委员长报告与卢干滋大使商谈关于请苏接济飞机及借款购械等问题之谈话情形签呈 民国二十七年八月二十五日504

(五三)驻苏大使杨杰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戍船正装载中江日可望东开及探询苏联供给八路军军火之结果电(摘要) 民国二十七年九月三十日505

(五四)驻苏大使杨杰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戍船所装第二批海运货物之种类、数量电 民国二十七年十月三日506

(五五)行政院长孔祥熙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对苏易货我方已交货数量及苏方不顾约言多所留难情形电 民国二十七年十二月九日507

(五六)经济部资源委员会与苏联出口贸易协会在重庆商订交货合同草案两种(译文) 民国二十八年三月(原件日期不详)509

附:蒋委员长致经济部长翁文灏电 民国二十八年三月十八日513

(五七)立法院长孙科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与史达林委员长、莫洛托夫外长及伏罗希洛夫元帅会商第三次借款等问题之结果电 民国二十八年五月十四日513

(五八)立法院长孙科自莫斯科致行政院长孔祥熙告知第三次信用借款之总额、动用期限及偿还办法电 民国二十八年五月十五日514

(五九)立法院长孙科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苏联政府决定暂停第三次借款交涉之原因电 民国二十八年五月十六日514

(六○)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苏大使杨杰嘱探明苏联暂停第三次借款交涉之真相电 民国二十八年五月十九日515

(六一)蒋委员长自重庆致史达林委员长请照前所允接济之武器提早拨运电 民国二十八年五月二十四日516

(六二)立法院长孙科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为苏停止第三次借款交涉事向外交团探听之结果及拟俟苏国会会毕再相机进行电 民国二十八年五月二十五日516

(六三)驻苏大使杨杰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伏罗希洛夫元帅对中法协定及解决第一、二两次借款抵付问题之意见(摘要) 民国二十八年七月十一日517

(六四)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苏大使杨杰转伏罗希洛夫元帅询苏方所允接济之武器何日起运电 民国二十八年七月(原电日期不详)519

(六五)驻苏大使杨杰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与苏国防、贸易两部办妥借款动用起息契约之签定暨苏货租船等问题之情形及运华飞机之种类、数量电 民国二十八年八月二十日519

(六六)驻苏大使杨杰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与苏外部拉次长洽谈关于迪化飞机厂事之谈话内容电 民国二十九年一月九日520

(六七)蒋委员长自重庆致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主任贺耀组指示赴莫之主要任务及应持之态度电 民国二十九年一月三十一日521

(六八)蒋委员长自重庆致立法院长孙科指示设飞机厂必须制造最新需用之飞机条谕 民国二十九年四月十三日522

(六九)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苏大使邵力子嘱转达苏方请速供给最新式之飞机以护卫行都电 民国二十九年六月十二日522

(七○)驻苏大使邵力子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与拉次长商谈关于请苏供应新式驱逐机事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二十九年六月十四日523

(七一)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苏大使邵力子告以苏使来见称其政府已预备飞机、军械及汽油继续接济嘱即见苏当局代致谢意并询其所有武器数量与运到时间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523

(七二)驻苏大使邵力子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米高阳部长约谈承告史达林同意将此次供给物品均在上年贷款内拨付并希望中国能将明年度耨交货品在上半年内赶交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二月十八日524

(七三)驻苏大使邵力子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请示可否照苏方所开列之货价签约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月十九日524

(七四)蒋委员长在重庆接见苏联驻华大使馆武官崔谷夫听其报告南京敌情及苏联此次运华军需品之数目并答复其所询皖南军队冲突事件谈话记录 民国三十年一月十六日525

(七五)兵工署长俞大维自重庆呈蒋委员长请电饬驻苏大使邵力子向苏蒋涉蒋前定未交之步枪迅予补足签呈 民国三十年一月二十二日530

(七六)军事委员会参谋总长何应钦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向苏联订购第四批军械经过情形报告 民国三十年三月二十八日530

附一:贺耀组特使于二十九年一月二十日面呈伏罗希洛夫之洽购军械表532

附二:驻苏大使邵力子提出之修正总表532

(七七)蒋委员长在重庆接见苏联驻华大使潘友新商谈关于改善中苏商务关系及订立独山子油矿与迪化飞机制造厂合同等问题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一年十月十六日534

(七八)军事委员会参事室主任王世杰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核议外交部关于中苏商约应否展限问题之意见签呈 民国三十三年十一月十三日538

五、雅尔达密约有关交涉及中苏协定成立经过539

(一)驻英大使顾维钧自华盛顿呈蒋主席报告与美参谋总长李海商讨苏联在远东取得不冻港问题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三十三年十月十四日539

(二)蒋主席自重庆驻英大使顾维钧嘱详告美参谋长提及旅顺事之用意何在电 民国三十三年十月二十三日540

(三)驻英大使顾维钧自伦敦呈蒋主席报告苏联隐示欲乘机取得旅顺为参加对日战争条件之一且其杂志专书已视旅顺为苏领土电 民国三十三年十一月九日540

(四)美国总统罗斯福、英国首相邱吉尔、苏联全国人民委员长史达林于雅尔达签订秘密协定全文(译文) 民国三十四年二月十一日541

(五)驻美大使魏道明自华盛顿呈蒋主席报告谒罗斯福总统承告史达林在雅尔达会议所提有关远东问题之内容及罗总统之意见电 民国三十四年三月十二日542

(六)驻英大使顾维钧自华盛顿呈蒋主席报告与李希上将商谈关于苏联对太平洋战争之态度及其所持条件与我国所抱之态度等问题之谈话之情形电 民国三十四年四月十三日543

(七)代理行政院长宋子文自华盛顿呈蒋委员长报告与霍布金斯晤谈关于雅尔达会议中史达林对东北之要求及史迪威与共党勾结等问题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三十四年四月十五日544

(八)代理行政院长宋子文自旧金山呈蒋主席报告赴莫洛托夫宴承邀赴苏一行电 民国三十四年四月二十七日546

(九)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主任王世杰自重庆致代理行政院长宋子文告知委员长与赫尔利大使所谈关于苏联对东北及外蒙等问题之态度电 民国三十四年五月二十二日546

(一○)蒋主席自重庆致代理行政院长宋子文嘱面陈杜鲁门总统请其与史达林晤面时能向史表示美国必坚持其对远东一贯政策使中国之领土、主权与行政完整不受损害电 民国三十四年五月二十三日547

(一一)代理行政院长宋子文自旧金山呈蒋主席报告与顾维钧、王宠惠研讨对苏应付方案之情形及与美国务卿史退丁纽斯商谈关于东三省问题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三十四年五月二十六日548

(一二)蒋主席在重庆接见苏联驻华大使彼得洛夫商谈关于请苏助我恢复东三省领土、主权完整与行政独立等问题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四年六月三日549

(一三)蒋主席自重庆致行政院长宋子文告知与苏大使详谈东北问题之情形电 民国三十四年六月四日552

(一四)行政院长宋子文自旧金山呈蒋主席报告关于苏联各事将与美总统直接商谈及请示返国与赴苏日程电 民国三十四年六月六日553

(一五)行政院长宋子文自旧金山呈蒋主席报告苏联要求租让旅顺事似曾为罗斯福总统所默许电 民国三十四年六月六日553

(一六)蒋主席自重庆致行政院长宋子文指示与杜鲁门总统商谈旅顺处理方案之步骤电 民国三十四年六月八日554

(一七)蒋主席自重庆致行政院长宋子文指示与杜鲁门总统商谈旅顺问题时应注意之点电 民国三十四年六月八日555

(一八)行政院长宋子文自华盛顿呈蒋主席报告谒杜鲁门总统承告已将备忘录迳电赫尔利大使面陈委员长电 民国三十四年六月九日555

附:行政院长宋子文与美国总统杜鲁门第三次会谈纪录556

(一九)蒋主席自重庆致行政院长宋子文嘱对美表示中国今后决不能再有租借地名义出现电 民国三十四年六月十一日557

(二○)蒋主席自重庆致行政院长宋子文嘱对美表示中国今后决不能再有租借地名称电 民国三十四年六月十一日558

(二一)蒋主席在重庆接见苏联驻华大使彼得洛夫讨论有关缔结中苏友谊互助条约之问题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四年六月十二日558

附:缔结中苏友谊互助条约的先决条件562

(二二)蒋主席自重庆致行政院长宋子文告知与苏大使商谈有关缔结中苏互助条约问题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三十四年六月十三日562

(二三)行政院长宋子文在华盛顿与美国总统杜鲁门讨论有关旅顺、大连租借问题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四年六月十三日563

(二四)行政院长宋子文在华盛顿会见罗斯福总统特别顾问霍浦金斯听其报告与史达林谈话时史所表示之意见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四年六月十三日565

(二五)美国驻华大使赫尔利自重庆上蒋主席报告杜鲁门总统建议之中苏协定纲要及苏联参加对日作战之条件函(译文) 民国三十四年六月十五日567

(二六)行政院长宋子文自重庆致美国驻华大使赫尔利告以即将往莫斯科与苏联政府谈判关于谈判之进行情形将随时通知美国政府函 民国三十四年六月二十五日569

(二七)蒋主席在重庆接见苏联驻华大使彼得洛夫说明中苏之事应由两国直接商议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四年六月二十六日569

(二八)蒋主席自重庆致史达林元帅告以将派行政院宋院长访苏请开诚赐谈函 民国三十四年六月二十六日571

(二九)行政院长宋子文自莫斯科呈蒋主席报告已抵莫斯科及与史达林元帅初次谈话情形电 民国三十四年六月三十日572

附:史太林统帅与宋子文院长第一次谈话纪录573

(三○)行政院长宋子文自莫斯科呈蒋主席请示如何答复苏联要求中东、南满铁路平时亦可运兵问题电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一日574

(三一)行政院长宋子文自莫斯科呈蒋主席报告有关方面密告史达林主张中国统一必须国共谅解及中国政府对新疆其他民族应较前开放电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一日575

(三二)行政院长宋子文自莫斯科呈蒋主席报告与史达林商谈关于外蒙独立及使用旅顺军港等问题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二日576

附:史太林统帅与宋子文院长第二次谈话纪录577

(三三)行政院长宋子文自莫斯科呈蒋主席报告史达林对外蒙问题之意见及罗斯福总统对外蒙与铁路等问题之态度电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三日591

(三四)行政院长宋子文自莫斯科呈蒋主席拟具打开外蒙问题僵局三项办法呈请核示电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三日591

(三五)蒋主席自西安致行政院长宋子文指示关于苏联平时运兵经过东北干路之原则电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三日592

(三六)行政院长宋子文自莫斯科呈蒋主席请示如史达林坚持外蒙必须由我国承认其独立是否即中止交涉电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四日592

(三七)行政院长宋子文自莫斯科呈蒋主席报告关于苏联平时不得在中东、南满铁路运输军队史达林表示赞同电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四日593

(三八)蒋主席自重庆致行政院长宋子文指示外蒙独立须俟我国内真能确实统一时方能考虑并告以所谓国内统一巩固之要旨电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六日593

(三九)蒋主席自重庆致行政院长宋子文指示必须坚持东北与新疆之领土、主权与行政完整之方针电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六日595

(四○)行政院长宋子文自莫斯科呈蒋主席报告对东北问题之意见请示可否照此意见向史达林提出电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六日595

(四一)蒋主席自重庆致行政院长宋子文指示必须以东北领土、主权与行政之完整及苏联不再支持中共与新疆匪乱为我国允许外蒙战后独立之交换条件电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七日596

(四二)蒋主席自重庆致行政院长宋子文嘱向史达林说明允许外蒙独立为我对苏之最大诚意希望苏联对我之要求能作具体之答复电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七日597

(四三)行政院长宋子文自莫斯科呈蒋主席报告美大使表示此次中苏直接交涉美无意干与但在条件未决定前盼将经过情形告知美国电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七日597

(四四)行政院长宋子文自莫斯科呈蒋主席报告与史达林晤谈关于外蒙独立问题之谈话情形并请示如何应付电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七日598

附:史太林统帅与宋子文院长第三次谈话纪录599

(四五)行政院长宋子文自莫斯科呈蒋主席报告苏方所拟中苏两国承认外蒙独立之宣言草稿电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八日604

(四六)行政院长宋子文自莫斯科呈蒋主席请示若苏方要求我书面保证外蒙战后独立应如何处理电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八日604

(四七)行政院长宋子文自莫斯科呈蒋主席请示若史达林对新疆及中共问题有具体谅解则关于东北各节是否照提电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八日605

(四八)蒋主席自重庆致行政院长宋子文指示关于旅顺军港及大连自由港应坚持之原则电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八日605

(四九)蒋主席自重庆致美国总统杜鲁门告知已派宋院长赴莫与苏政府谈判希望杜总统随时提供意见电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八日606

(五○)蒋主席自重庆致行政院长宋子文告以外蒙独立问题不可由中苏共同发表宣言并指示两项解决方式电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九日606

(五一)行政院长宋子文自莫斯科呈蒋主席报告苏方所提大连、旅顺及铁路等条件之内容电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九日607

(五二)行政院长宋子文自莫斯科蒋主席报告美大使对中苏交涉中之东北各项问题之意见电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九日608

(五三)行政院长宋子文自莫斯科呈蒋主席报告与史达林会谈关于解决外蒙、新疆 、东三省及中共等问题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九日609

附:史太林统帅与宋子文院长第四次谈话纪录610

(五四)蒋主席自重庆致行政院长宋子文指示解决外蒙、旅顺、大连及中共等问题之意见电 民国二十四年七月十一日621

(五五)行政院长宋子文自莫斯科呈蒋主席报告与史达林会谈关于苏联撤兵及铁路管理等问题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十一日622

附:史太林统帅与宋子文院长第五次谈话纪录623

(五六)行政院长宋子文自莫斯科呈蒋主席报告返国日期并请转饬各报对与苏交涉一事暂勿发表评论电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十二日631

附一:史太林统帅与宋子文院长第六次谈话纪录632

附二:关于旅顺、大连及其邻区协定之宣言(苏联草案)635

(五七)蒋主席在重庆接见苏联驻华大使彼得洛夫告以解决外蒙问题之先决条件并对旅顺、大连及铁路主权与管理方式等问题提示意见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十九日636

(五八)美国总统杜鲁门自华盛顿致蒋主席说明对中苏谈判及执行雅尔达协定之意见电(译文)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二十四日640

(五九)蒋主席在重庆接见苏联驻华大使彼得洛夫说明此次谈判在条约中务须顾到我国主权、行政之独立与完整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四日640

(六○)蒋主席自重庆行 政院长宋子文指示订约之前应向苏联声明东北原有各种工业及其械器皆应归我国所有电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七日642

(六一)行政院长宋子文、外交部长王世杰自莫斯科呈蒋主席报告与史达林晤谈关于解决旅顺区域、大连市、中东路及外蒙疆界等问题之谈话结果电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七日643

(六二)行政院长宋子文、外交部长王世杰自莫斯科呈蒋主席报告苏联对日宣战不致影响中苏谈判电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八日643

(六三)行政院长宋子文、外交部长王世杰自莫斯科呈蒋主席报告对苏联坚持参加管理大连行政问题拟于必要时为权宜之拒纳电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九日644

(六四)行政院长宋子文、外交部长王世杰自莫斯科呈蒋主席报告在苏闻悉日本求降及与史达林晤谈关于解决大连市、外蒙疆界及旅顺口外岛屿等问题之谈话结果电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日645

(六五)蒋主席自重庆致行政院长宋子文告以已定熊天翼为与苏军同入东北之我方军事代表团团长及拟派沈成章为东北民政长官电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一日646

(六六)蒋主席自重庆致行政院长宋子文告以大连自由港问题准予权宜决定电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一日646

(六七)蒋主席自重庆致行政院长宋子文嘱大连港务如必须任用苏员则南满路局长必须任用华人电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二日647

(六八)蒋主席自重庆致行政院长宋子文、外交部长王世杰嘱转告苏方如南满路局长任华人则管理大连港务人员可用苏员及外蒙疆界须在承认其独立前勘定界线电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二日647

(六九)行政院长宋子文、外交部长王世杰自莫斯科呈蒋主席报告苏方对外蒙疆界不愿在换文中作任何规定或声明及对路局局长与军事委员会问题均不愿让步拟再作磋商电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二日648

(七○)行政院长宋子文、外交部长王世杰自莫斯科呈蒋主席报告为速缔立中苏条约以防生变请对外蒙及其他未决事项授予权宜处置之权电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二日649

(七一)蒋主席自重庆致行政院长宋子文、外交部长王世杰告以对外蒙及其他未决事项准授权宜处置之权电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三日649

(七二)外交部长王世杰自莫斯科呈蒋主席报告苏方不同意外蒙先定界而后承认独立拟向史达林要求将外蒙疆界以现时疆界为限之字句列入换文中电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三日650

(七三)外交部长王世杰自莫斯科呈蒋主席报告关于外蒙疆界、路局局长人选及旅顺置军事委员会等问题均已解决定今日签字电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651

(七四)行政院长宋子文自莫斯科呈蒋主席报告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及各项协定已由王部长与苏方签字电(摘要)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651

(七五)外交部长王世杰与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部长莫洛托夫在莫斯科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全文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652

肆、中德关系669

提要669

影印文件673

一、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德大使陈介指示向德外长婉述我国抗战之目的及中德关系之重要并请其审考虑德之远东政策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673

二、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德大使陈介嘱向德友说明日本加入三国同盟之动机及日之于德今后只有百害而无一利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二月二日675

史料677

一、一般交涉677

(一)驻德大使程天放自柏林呈蒋委员长报告为德报刊登日大使馆之不当声明故我方亦发表声明驳斥之电 民国二十六年七月十二日677

(二)外交部次长徐谟自南京呈蒋委员长报告与德大使晤谈关于德方派机搜寻失踪飞机事之谈话情形函 民国二十六年九月二十一日678

附:驻德大使程天放致外交部电 民国二十六年九月二十日678

(三)驻德大使程天放自柏林呈蒋委员长报告希特勒在国会演说宣称德将承认伪满洲国故我政府似可明令召回大使以示不满并向德方严重抗议电 民国二十七年二月二十日679

(四)驻德大使程天放自柏林呈蒋委员长建议由我方要求德政府以书面承认不召回顾问及对经济合作继续进行电 民国二十七年二月二十四日680

(五)驻德大使程天放自柏林呈蒋委员长报告已将抗议照会交德外次及与其谈话情形电 民国二十七年二月二十四日681

(六)驻德商务专员谭伯羽自柏林致外交部报告德总理决定在中日两国纷争时期不收两国军事学生电 民国二十七年三月三日681

(七)第九战区司令长官陈诚自阳新呈蒋委员长转报武汉警备部关于希特勒演说后德国对我国态度之情报代电 民国二十七年三月十日682

(八)驻德大使程天放自柏林致外交部报告为停止军事员生事访德外次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二十七年三月十一日683

(九)驻德商务专员谭伯羽自柏林呈行政院长孔祥熙报告为军事学生结束学业事与合步楼公司经理克兰及汤麦司二人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二十七年四月十二日684

(一○)驻德大使程天放自柏林呈蒋委员长报告为德政府将召回在华顾问事访德外次怀色克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二十七年四月二十七日684

(一一)行政院长孔祥熙自汉口呈蒋委员长摘报王宠惠部长与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洽商关于德政府拟召回在华顾问事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二十七年五月二十三日685

(一二)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自汉口致德国在华军事总顾问法肯豪森抄送德外交部长严令留华全体德籍顾问尽速离华之电文(译文) 民国二十七年六月二十一日687

(一三)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军事总顾问法肯豪森在汉口访外交部次长徐谟请中国政府同意全体德籍顾问即时离华并担保其安全回国口头声明(译文) 民国二十七年六月二十一日687

(一四)驻德大使陈介自柏林呈蒋委员长报告德政府对远东战事尚无表示及社会各界对我广州、武汉相继失陷后之舆谕情形电 民国二十七年十一月四日688

(一五)蒋委员长自长沙致驻德大使陈介指示如递国书延期最好即日托词离德电 民国二十七年十一月十六日689

(一六)蒋委员长自南岳致行政院长孔祥熙并转外交部长王宠惠指示速令陈介大使离德或正式召回电 民国二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689

(一七)驻德商务专员谭伯羽自柏林呈蒋委员长报告晤克里拜告以中德接近问题先从经济合作入手嘱其进言电(摘要)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二日690

(一八)驻德大使陈介自柏林致外交部报告晤德外次承告极望增进中德关系电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九日691

(一九)驻德商务专员谭伯羽自斯德哥尔摩呈蒋委员长报告我无须急于表示对德态度之原因电(摘要)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十一日691

(二○)同盟社在柏林发布德政府声明对伪中央政权仍保持原有支持态度电讯(译文)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二十九日692

(二一)驻德大使陈介自柏林呈蒋委员长报告未闻德政府有支持伪中央政权之声明电 民国二十八年十月四日692

(二二)蒋委员长在重庆接见德国驻华代办毕德告以日本参加德国作战将予德不利嘱其转达德政府谈话纪录 民国二十九年六月一日693

(二三)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德大使陈介指示务设法使德国警告日方制止其进取安南电 民国二十九年六月二十一日694

(二四)驻德大使陈介自柏林致外交部报告关于越南事据外部观察德或仍以对和属印度说法应付日方电 民国二十九年六月二十三日694

(二五)驻德大使陈介自柏林致外交部报告为安南事访德外次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二十九年六月二十八日695

(二六)驻德大使陈介自柏林致军事委员会秘书长张群申述加强中德合作之具体步骤及办法电 民国二十九年七月十一日696

(二七)外交部自重庆致德义两国政府为德、义与日本签订之协定内竟承认并尊重日本在建立大东亚新秩序中之领导地位提出严重抗议书 民国二十九年九月二十九日697

附:外交部发言人声明稿(或作为政府要人谈话)697

(二八)驻德大使陈介自柏林呈蒋委员长报告德外长约往密谈表示日如承认南京伪组织德、义必随之此于中德关系不无影响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一月十一日698

(二九)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德大使陈介指示向德外长婉述我国抗战之日的及中德关系之重要并请其审慎考虑德之远东政策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700

(三○)驻德大使陈介自柏林呈蒋委员长报告德外长认为委员长马电词意为拒绝言和故惟有暂行搁置电 民国二十九十一月二十四日701

(三一)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德大使陈介嘱向德友说明日本加入三国同盟之动机及日之于德今后只有百害而无一利电 民国二十九年十二月二日702

(三二)驻德大使陈介自柏林致外交部报告德日关系已益加深且德承认南京伪组织之说已在浸润电 民国三十年二月二日702

(三三)外交部在重庆发表中国与德义二国断绝外交关系宣言 民国三十年七月二日703

(三四)国民政府在重庆宣布中国对德义两国立于战争地位布告 民国三十年十二月九日704

二、军火货物交换705

(一)克兰代表自柏林上蒋委员长报告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暨所率领之代表团与德政府洽商军火货物交换及聘用德国军事技术专门人员等事之经过电(译文) 民国二十六年六月二十八日705

(二)孔令侃秘书自南京呈蒋委员长转呈财政部长孔祥熙来电报告中德易货款拨付情形及申述对 坟款意见电 民国二十六年九月十四日707

(三)蒋委员长自武昌致行政院长孔祥熙嘱将我方对换货事之意见电告德政府电 民国二十七年二月五日708

(四)蒋委员长自武昌致驻德商务专员谭伯羽嘱即商订八生的一迫击炮及廿响卜壳手枪等电 民国二十七年三月一日708

(五)蒋委员长自武昌致驻德商务专员谭伯羽嘱订哈乞开斯一公分三二之单管高射炮电 民国二十七年三月二日709

(六)驻德商务专员谭伯羽自柏林呈行政院长孔祥熙报告据毛瑟厂代表称德政府似有禁止军火运华之议电 民国二十七年五月四日709

(七)驻德商务专员谭伯羽自柏林呈行政院长孔祥熙报告德国各厂正设法向政府疏通挽回禁止军火运华电 民国二十七年五月六日710

(八)驻德商务专员谭伯羽自柏林呈行政院长孔祥熙报告晤汤麦司将军探询禁止军火运华事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二十七年五月九日710

(九)行政院长孔祥熙自汉口呈蒋委员长请示我方对德禁止军火运华事应否抗议或正式质问电(摘要) 民国二十七年五月十三日711

(一○)驻德商务专员谭伯羽自柏林呈蒋委员长报告因德政府禁止军火运华应交之货将转交芬兰公司秘密承办起运电 民国二十七年七月二日711

(一一)驻德商务专员谭伯羽自柏林呈行政院长孔祥熙报告运华军货一批均假名芬兰订货秘密装运此后在德购货不易电 民国二十七年七月八日712

(一二)齐焌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佛德博士、普莱上校来电请我速将中德经济合作新办法予以签字报告 民国二十七年十月一日713

(一三)齐焌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孔祥熙院长与佛德博士口头签订货物互换及贷款合同要点报告 民国二十七年十月十日714

(一四)驻德大使陈介自柏林致外交部为汤麦司将军称德日关系恶化此际可由我方提议与德商订商约请示政府意见电 民国二十八年八月二十九日717

(一五)驻德大使陈介自柏林致外交部报告德国亲华份子正在分路活动希望维持中德经济关系电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十九日718

伍、中法关系719

提要719

影印文件723

一、立法院长孙科自巴黎呈蒋委员长报告关于顾问事法方催复甚急请电示以定人选电(摘要) 民国二十七年七月三十一日723

二、蒋委员长自汉口致财政部长宋子文嘱速赴欧进行欧战起后之一切准备工作并于经安南时与越督切商中法联防办法电 民国二十七年九月十九日724

三、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苏大使杨杰嘱询法政府中法两国应否于日攻安南前先预定一个共同作战计画电 民国二十八年二月二十五日727

四、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法大使顾维钧嘱直告法亚洲司长其所提过渡办法对我实属侮辱电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二十二日728

史料731

一、一般交涉731

(一)驻法大使顾维钧自巴黎呈蒋委员长报告偕孔祥熙特使访法总理洽询关于假道越南运输等问题之谈话情形电(摘要) 民国二十六年八月六日731

(二)蒋委员长自南京致中国银行董事长宋子文告以苏联军货拟假道安南运华请电李石曾委员与法政府交涉电 民国二十六年九月十七日732

(三)蒋委员长自南京致孔祥熙特使嘱从速与法政府交涉允准苏军器运安南起货电 民国二十六年九月二十一日732

(四)蒋委员长自南京致驻苏大使蒋廷黻、军事委员会参谋次长杨杰告以法政府催询苏船何时可到安南请即查复电 民国二十六年十月七日733

(五)驻法大使顾维钧自巴黎呈蒋委员长报告法阁议决定禁止军火假道越南转运即访法外长交涉电(摘要) 民国二十六年十月十八日733

(六)驻法大使顾维钧自巴黎呈蒋委员长报告访法外次面递备忘录要求法政府对于假道越南问题重加考量电(摘要) 民国二十六年十月十八日734

(七)驻法大使顾维钧自巴黎呈蒋委员长报告与法外次交涉军货假道越南问题之谈话情形电(摘要) 民国二十六年十月十八日734

(八)驻法大使顾维钧自巴黎呈蒋委员长报告关于军货假道事须俟比京会议后才能决定电(摘要) 民国二十六年十月十九日736

(九)国民政府委员李石曾自巴黎致财政部长宋子文告以法两大友党选举胜利于我更将有益电 民国二十六年十月二十日737

(一○)行政院长孔祥熙自汉口呈蒋委员长转陈顾维钧大使来电报告访法外次商谈关于物质援华问题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二十七年一月十二日737

(一一)滇缅公路督办曾养甫自广州呈蒋委员长报告得顾维钧大使复电谓法新阁尚未讨论运输惟对助华条件须与英、美结合电(摘要) 民国二十七年二月一日738

(一二)外交部长王宠惠自汉口呈蒋委员长报告据顾维钧大使电告法新阁仍禁止军货假道电(摘要) 民国二十七年二月十一日739

(一三)驻法大使顾维钧自巴黎呈蒋委员长报告访法外部据称苏货到越后日方即来抗议希望我能速将馀货运港电(摘要) 民国二十七年二月十一日739

(一四)国民政府委员李石曾自巴黎致国民政府委员宋子文请来欧美进行中法、中美、中英等互助协定以增我抗战力量电 民国二十七年三月二十日740

(一五)驻法大使顾维钧自巴黎致行政院长孔祥熙报告为顾问事晤法外次及下议院长赫礼欧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二十七年六月二日741

(一六)驻法大使顾维钧自巴黎致行政院长孔祥熙报告晤法外长承告关于军事技术协助问题法政府当在可能范围内协助但必须用最审慎方式行之电 民国二十七年六月三日741

(一七)驻法大使顾维钧自巴黎致外交部报告晤法外长承告派遣后备军官来华当无不便并允代催滇省所订军火电 民国二十七年六月十日742

(一八)驻法大使顾维钧自巴黎致外交部报告法外次表示对日军欲占领海南岛事法只能以外交方法设法劝阻电 民国二十七年六月二十二日743

(一九)驻法大使顾维钧自巴黎致外交部报告与法外次晤谈关于海南岛事及越南通过中国军火等问题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二十七年六月二十八日744

(二○)立法院长孙科自巴黎呈蒋委员长报告与法军部密洽中法合作互助之结果电 民国二十七年七月一日745

(二一)立法院长孙科自巴黎呈蒋委员长报告与法总理达拉第及参部特派员等洽谈关于请法接济军械问题之经过情形电 民国二十七年七月十三日746

(二二)驻法大使顾维钧自巴黎致行政院长孔祥熙报告孙科院长正候杨杰大使来法与军部专家商谈成立公司办法电 民国二十七年七月十四日747

(二三)立法院长孙科自巴黎呈蒋委员长报告关于顾问事法方催复甚急请电示以定人选电(摘要) 民国二十七年七月三十一日748

(二四)国民政府委员宋子文自香港呈蒋委员长报告关于装制飞机事已与越督商妥即可开始工作电(摘要) 民国二十七年八月十四日748

(二五)驻苏大使杨杰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请示赴法任务及与法商量供给军火之条件等问题电 民国二十七年八月二十九日749

(二六)立法院长孙科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巴黎黄总领事来电称法军部面告公司成立后即指定兵工厂供我需要电(摘要) 民国二十七年九月二十八日750

(二七)驻苏大使杨杰自巴黎致行政院长孔祥熙报告法政府允在越境代运各货到大笼交货并愿尽力帮助订购军火电 民国二十八年一月七日750

(二八)驻苏大使杨杰自巴黎致行政院长孔祥熙报告与法洽商越南运输及信用借款等问题之结果电 民国二十八年一月三十日751

(二九)驻苏大使杨杰自巴黎致行政院长孔祥熙请授予全权交涉军火借款并请即将运费及顾问团川薪汇法电 民国二十八年二月五日752

(三○)驻苏大使杨杰自巴黎致行政院长孔祥熙报告四千万镑军械借款合同要目及顾问待遇切商之结果电 民国二十八年二月二十五日753

(三一)驻苏大使杨杰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法顾问派遣之性质及其工作之规定函 民国二十八年三月二日753

(三二)驻法大使顾维钧自巴黎致外交部请示如何答复法方所询我方之媾和条件电 民国二十八年八月二十六日755

(三三)驻法大使顾维钧自巴黎致外交部报告法亚洲司长提议由我组一包括中国全境政权之总机关一致对外以保护法国在华权益电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二十一日757

(三四)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法大使顾维钧嘱直告法亚洲司长其所提过渡办法对我实属侮辱电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二十二日758

(三五)驻河内总领事馆自河内致外交部报告越督约晤据称突接巴黎训令不准我军火、汽车、汽油经过越南电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二十三日758

(三六)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法大使顾维钧嘱向达拉第总理说明为保持中法之合作及维护安南之安全顾问团实有暂缓回法之必要电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二十三日759

(三七)驻法大使顾维钧自巴黎致外交部报告访法殖民部长晤谈关于苏联对法之态度及法国对华之政策等问题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二十八日760

(三八)蒋委员长自重庆致法国总理达拉第说明中法两国在东亚局势上之利害关系希望以后更能彼此合作以达巩固东亚与世界和平之共同目的函 民国二十八年十月(原函日期不详)761

(三九)法国总理达拉第自巴黎致蒋委员长表示任何误会不能扰乱笼罩中法两国关系之坦率及相互了解之空气函(译文) 民国二十八年(原函月日不详)761

(四○)国民政府委员李曾自巴黎呈蒋委员长报告法殖民部长表示法绝不作中日妥协运动亦不赞助汪精卫卖国行动电 民国二十八年十月二十一日762

(四一)驻法大使顾维钧自巴黎致外交部报告与法亚洲司长为越南假道及召回军事顾问两事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二十八年十月二十六日763

(四二)驻法大使顾维钧自巴黎致外交部报告法亚洲司长表示关于中国允以钨、锡接济法国一事希我外部能设法协助商定办法电 民国二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764

(四三)白尔瑞将军自巴黎上蒋委员长报告返法后为中国进行各事之结果函(译文) 民国二十八年十二月八日764

(四四)驻法大使馆自巴黎致外交部报告白尔瑞将军来电表示法政府愿尽量与中国合作请将该电文转呈委员长电(摘要) 民国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二日766

(四五)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法大使馆唐武官转白尔瑞将军说明由于其努力必能使中法邦交更加亲密电 民国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五日767

(四六)驻法大使馆自巴黎致外交部报告白尔瑞将军来电表示法政府允履行粤丁勒新合同交付提议的军用品换取钨砂等物请将电文转呈委员长电 民国二十九年一月十日767

(四七)国民政府委员宋子文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叙昆铁路借款合同决于三月一日正式生效电 民国二十九年二月二十四日768

(四八)驻法大使馆自巴黎致外交部报告白尔瑞将军来电表示法政府决定交付军用品于中国而以海防之钨砂及将来钨砂之交付为交换条件请将该电文转呈委员长电(摘要) 民国二十九年二月二十八日768

(四九)驻法大使顾维钧自巴黎致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报告向法洽商借款经过及法外部对钨矿抵借巨款问题之答覆情形电 民国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769

(五○)蒋委员长在重庆接见法国驻华大使戈思默听其报告日法间签订关于日本在越南军事便利协定之经过后表示中法友谊仍继续不变谈话纪录 民国二十九年十月二十六日770

(五一)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法大使魏道明嘱不必再赴任所电 民国三十年十二月八日772

(五二)军事委员会侍从室第二处主任陈布雷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王世杰部长与自由法国代表爱司拉加关于自由法国希望中国承认戴高乐领导下之政府等事之接谈情形报告 民国三十年十二月十一日772

(五三)外交部次长傅秉常在重庆接见法国驻华大使馆参事博德听其报告法政府对于中国军队通过越南之可能性问题之答复情形谈话纪录(摘要) 民国三十年十二月十五日773

(五四)外交部长宋子文自华盛顿呈蒋委员长报告与法国驻美大使晤谈关于中国军队入越驱逐日军事之谈话情形电 民国三十一年一月七日774

(五五)外交部次长傅秉常在重庆接见法国驻华大使馆参事搏德商谈关于中国军队入越驱逐日军事谈话纪录(摘要) 民国三十一年一月九日775

附:法方备忘录(译文)776

(五六)蒋委员长在重庆接见戴高乐将军代表爱司加拉商谈关于中国派员与法国驻越情报单位联络及法国拟派军事代表驻渝等问题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一年一月二十一日776

(五七)外交部长宋子文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土耳其代办面称占领法国之德当局正强迫维琪政府要求我撤退使馆报告 民国三十二年一月(原件日期不详)778

附:土耳其代办面递备忘录(译文)778

(五八)法国驻华大使戈思默自北平致驻渝法大使馆告以中国驻法大使馆全体人员定于下周初离法赴里斯本请迅转达中国政府知照电(译文摘要) 民国三十二年二月二十六日779

(五九)外交部在重庆宣布自即日起断绝与法国维琪政府之外交关系宣言稿 民国三十二年八月(原件日期不详)779

二、军事合作781

(一)第四战区代长官余汉谋自曲江呈蒋委员长报告六十二军驻广州湾办事秘书颜继金与法国中校格赖尔为琼越合作事商谈情形报告(摘要) 民国二十七年四月二十二日781

(二)第四战区代长官余汉谋自曲江呈蒋委员长报告关于琼越合作交涉续商情形报告(摘要) 民国二十七年五月二十一日782

(三)蒋委员长自汉口致国民政府委员宋子文嘱速赴欧进行欧战起后之一切准备工作并于经安南时与越督切商中法联防办法电 民国二十七年九月十九日783

(四)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苏大使杨杰嘱询法政府中法两国应否于日攻安南前先预定一个共同作战计画电 民国二十八年二十五日784

(五)驻苏大使杨杰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向法提商军事合作及军械借款情形电(摘要) 民国二十八年三月一日784

(六)两广外交特派员甘介侯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中法军事合作计划内容大要函 民国二十八年四月四日785

附一:中法军事合作计划785

附二:范伦二月二十二日致茂莱函(译文摘要)786

附三:茂莱三月十五日来函(译文摘要)787

附四:中国与安南合作对抗日本之计划(译文摘要)787

附五:茂莱四月一日来函(译文摘要)788

(七)军事委员会参事室主任王世杰自重庆呈蒋委员长关于中法军事合作问题节略签呈 民国二十八年四月四日788

附:关于中法军事合作问题节略789

(八)两广外交特派员甘介侯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拟具中法军事协定条款原则呈请鉴核函 民国二十八年四月十一日790

(九)两广外交特派员甘介侯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中法军事协定事似宜此时即予推动函 民国二十八年四月二十四日792

附:茂莱四月十九日来函(译文摘要)792

(一○)两广外交特派员甘介侯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法国空军司令白甘唐将军将于日内来渝函 民国二十八年五月八日793

附:茂莱五月三日来函(译文摘要)793

(一一)驻苏大使杨杰自巴黎呈蒋委员长报告中法军事协定草案之内容电 民国二十八年五月十六日794

(一二)军事委员会参事室主任王世杰自重庆呈蒋委员长报告对于中法军事协定草约之意见签呈 民国二十八年五月二十五日796

(一三)立法院长孙科自莫斯科呈蒋委员长报告对于中法军事协定草案之意见电(摘要) 民国二十八年七月二日797

(一四)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法大使顾维钧嘱研究中法军事协定草案并相机进行电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十日798

(一五)蒋委员长自重庆致驻法大使顾维钧示知杨杰大使所报与法方商拟中法军事拟定详情电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十日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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